2014-04-01 08:28:00 來源:現代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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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借走18萬后消失 女子私占房屋“吃房租”
好朋友卷走她18萬元的蓋房錢后消失,為彌補損失,她占用“好朋友”的房子。現房子要被依法執行,她撕毀封條、撬開房門,謊稱自己有精神病,不愿配合執行。日前,經寧海法院執行法官的勸誡,這位瘋狂的女子終于搬離了該房屋。
寧海人何某有個好朋友叫陳某,兩人閑來無事經常在一起打麻將,互相串門聊天。2011年下半年,陳某因生活所需向何某借18萬,并稱自己有房子在跑不掉的。于是,何某沒多考慮就同意了。
2011年底,陳某因還不出錢玩起了失蹤,何某打起了房子的主意。先是拎著東西住了進去,接著為了能進一步彌補損失,何某自己搬到地下室,把陳某的房子出租給別人,收取租金。何某就這樣“鳩占鵲巢”,成了冒牌的房東太太。
陳某還欠了其他親朋好友100余萬,2013年初,幾個債主均發現聯系不上陳某,于是紛紛訴至法院,后向法院申請執行。
2013年底,法官上門執行,何某大聲嚷道:“陳某欠我錢,我是債主,我有權利租出去。”
2014年1月,執行法官第二次上門,何某看到執行法官耍起無賴。幾日后執行法官再次上門,給房子換了鎖,并貼上了封條。3月初,執行法官第四次上門查看時發現封條已被撕毀,房門也打不開,只能重新貼上封條后暫時離開。
何某承認是自己撕毀了封條,撬開了房門,并將鎖重新換了。但她沒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有何不妥,反復說:“我也是債權人,我犯法了嗎?”
執行法官告訴何某:“撕毀封條,阻礙執行,依法可以司法拘留15日。”何某一聽慌了,立馬稱自己患有精神病,想逃避拘留。后經查證并不屬實,法院遂對其采取了拘留措施。
第二日,何某的親友至法院代其承認了錯誤并及時將何某的東西搬出了房屋,法院依法決定對其予以提前解除拘留。
(通訊員 于珊婉 記者 鄭振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