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0 16:24:00 來源:東南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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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多歲的福州某公立醫院男醫生高銳,陸續給了27歲的男子李振40萬元。老醫生說是被騙了,年輕男子則說他和醫生是被包養與包養的關系。
上周,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詐騙案,檢察官指控李振以各種名義,分三次騙了某公立醫院主任醫生高銳40萬元,涉嫌詐騙罪。
被告人李振則堅決否認,“我本來沒錢,他為什么要給我錢,是他把錢給了我,關我什么事,包養情人也要花錢,除了我,他另外還有情人。我無罪。”
被告人的辯護律師還當庭念了一段醫生寫給被告人的信加以證明他們之間的關系,大意如下:請我們共同呵護和珍惜這來之不易的遲到的愛情,要心心相印,一起度過幸福,一起度過困難。
李振被指控三次騙了40萬
庭審中,檢察官指控李振分三次騙了高銳40萬元,涉嫌詐騙。
檢察官:第一次,李振向高銳稱,買車的20萬元已經投資到燈具廠,對方給你20萬,是拿來買車的,而你卻向受害者稱,投資到了周邊縣一個燈具廠,這不是騙?
李振:這哪是騙?他給了我20萬元買車,這20萬元就是我的了,我想怎么處置,是我的權利。對于這20萬元,李振向警方供述,他把這個錢拿去賭博賭輸了。檢察官:第二次,李振又向高銳要8萬元投資賭場。
李振:把錢投資了茶具店,茶具店就是賭場,因為茶具店有麻將桌。
法官則要求李振提供投資合同,并說出老板的名字、電話,但李振在庭上說話支吾,一時也沒說出個啥。檢察官:第三次,李振向高銳稱,他賭博輸了,借了高利貸,如果不還會有麻煩,高銳又借了12萬元給他。法官要李振提供放高利貸者的名字、電話,李振還是說不出。
檢方隨后提供了一份電話錄音。錄音顯示,電話中,高銳向李振要錢,要李振返還從他那里拿走的錢,李振之前許諾什么時候要錢都隨時給。他要李振還40萬元,拿不出也可以打個借條。但李振在電話里不太搭理高銳。
辯護律師:兩人是“同志”關系
在庭上,辯護律師向法官出示了一封書信,并當庭念了一段,由于信里太露骨,律師向法官稱,只念了適合念的一段。大意如下:請我們共同呵護和珍惜這來之不易的遲到的愛情,要心心相印,一起度過幸福,一起度過困難。
站在被告人席上的李振則要求律師全念,法官沒有答應。律師認為:信中顯示,兩人關系親密,是“同志”關系。
對于檢察官指控他當事人詐騙,律師辯護稱,高銳給他當事人20萬元買車,由于他當事人賭博輸了,才后來稱投資了燈具廠。而還高利貸12萬元,也是給高銳說清楚了,這兩筆不涉嫌詐騙。
庭審結尾,檢察官認為李振涉嫌詐騙,向法官提出對李振量刑建議6-8年。站在被告人席上的李振情緒激動。“他毀了我。”李振憤怒地稱,“我本來沒錢,他為什么要給我錢,是他把錢給了我,關我什么事,別人包養情人也要花錢,他另外還有情人。我無罪。”
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律師:詐騙和是否包養沒關系
福建吳浩沛律師事務所律師肖娟接受東南快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包養情人情況中,如果明知對方結婚,還和對方在一起,在包養期間,小三從男方手里得到的錢物,一旦男方起訴要回,小三得到的錢物得不到法律保護。小三如果騙取男方錢財,還會涉嫌構成詐騙罪。
肖娟稱,詐騙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成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肖娟認為,不管包養男的還是女的,有沒有感情,只要是小三,法律是不會保護小三的財產,只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那么就構成詐騙罪,不管是否存在包養情況。
性學專家李銀河:大城市會容納更多同性戀者
對于同性戀現象,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著名性學家李銀河教授接受東南快報記者采訪時稱,東南沿海自古有男(南)風傳統。而且有研究表明,大城市會容納更多的同性戀者,邊遠地區的“同志”因為所在地區,交往不便,更容易感到家里、周邊環境的壓力,跑到城市來,但來到城市,他們在和城里“同志”交往中,由于職業,金錢,知識的差異,往往也處于不利地位。對于農村和邊遠地區的“同志”,他們的命運往往很慘。
李銀河說,關于同性戀,世界上就存在這么一群人,占人類人口百分之四。你不能去解釋為什么這樣,就像天生存在左撇子一樣,這沒法解釋。除了性趨向,同性戀是和我們一樣的。而且還有人曾專門研究過“同志”的心理健康問題,結果研究表明,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沒什么區別。
對于同性戀在中國的狀況,她稱,大城市容納了更多的同性戀者,如成都、廣州等大城市,而且對同性戀者也較其他地方更寬容。
芝加哥大學社會學博士魏偉:“同志”結婚大多因壓力
芝加哥大學社會學博士魏偉則表示,雖然發生在“同志”關系中,但它就是一起普通的案件,因為金錢產生的案件。同性戀和異性戀都受七情六欲的影響,沒有什么不同。
至于老人包養年輕人,也跟老人包養少女沒區別。對于同性戀者有家室,魏偉稱,同性戀者在社會處于邊緣,大部分同性戀者,因為來自社會、家庭的壓力和期望,他們不得不選擇結婚,有的需要通過婚姻這層,來掩飾他們的“同志”身份,但同時本能的欲望,也會讓他們去找同性伴侶。
至于案件中,檢方提出證據稱被告人是雙性戀,魏偉稱,雙性戀是個非常復雜的事情。他對雙性戀的診斷提出疑問,難道僅僅是因為他結過婚,又是同志?他表示,同志結婚,大都是因為壓力,如有傳宗接代的壓力。
魏偉還特別提到福建自古獨有的同性愛現象,如有契兄契弟的說法。
當事醫生:現在不關我的事了
記者輾轉聯系上了當事醫生高銳,他在電話中稱,現在已經不關他的事了,法院正在審理。對于他和李振怎么認識,他說,交給檢察官吧。之后高銳便掐斷了電話。
據了解,此前案子移送到檢察院后,高銳寫了封信,并親自送到檢察官手中。信中稱,要求依法嚴懲年輕人,并稱自己老了,晚年感到孤獨、寂寞,需要他人撫慰,結果被人騙了養老的錢,希望能要回,頤養天年。
對話
在庭上,檢方向法庭提交了某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李振是雙性戀。而且提供了李振妻子在警方做的筆錄,稱她和丈夫兩人關系很好。在庭上,法官詢問了被告人。
法官:你喜歡老人什么?
李振:是他討好我,不是我討好他。
法官:既然他討好你,那你呢?你喜不喜歡他?
李振:我也喜歡。
法官:你喜歡他什么?
李振:我喜歡他歲數大,我喜歡歲數比我大的人,我有戀父情結。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相關新聞:丈夫曾向她坦承是同性戀
27歲的李振和70多歲的高銳都有家室。在李振妻子小燕的手里,掌握這樣一封信,讓她感到難堪。信是去年6月3日,高銳寫給她丈夫李振的,信中:振,您好!首先讓我親切地吻你再吻你,感謝你給我深情的愛!我們相識于去年5月18日,在這短暫的17天里,我們從相識到相愛,由于你的電力和我們的緣分,使我很快墜入愛河……
而在同一年的5月9日,小燕和丈夫李振才剛剛領了結婚證。
小燕說,這段時間她為了丈夫的事情到處奔波,流產了,公公又受不了打擊去世。她憤恨地說,高銳毀了她一家,“他很臟”。
婚后發現丈夫和別的男人不一樣
小燕是安徽人,去年3月25日,她和來自霞浦的李振相親,一個多月后,5月9日,她和李振領了結婚證。她也把杭州的工作辭了,嫁到了霞浦。
婚后,憑著女人特有的敏感,她發現丈夫和別的男人不一樣,因為丈夫從來都不碰她。而且丈夫整天在外面,很少回家。
短短幾個月,夫妻爭吵過無數次。她產生了離婚的念頭,但婆家一直對她很好,又讓她不忍心。
之后,她不再爭吵和抱怨,還發短信給丈夫,叫對方回來,一起要個孩子。丈夫也有所改變,兩人漸漸步入了正常軌道,小燕懷孕了。
去年10月12日晚上10點,她接到了丈夫的電話,電話里一直哭,她問出了什么事情,丈夫只說他借了人家錢,被抓了,又要她不要問了。第二天,她趕到了福州,丈夫將高銳寫的“情信”交給了她,并且向她坦承,他是同性戀,希望她能幫他。
李振發來短信:要買車了
在法庭上,小燕了解到了更多李振和高銳的事情,兩人認識后,高銳很討好李振,給他錢,讓他在福州租房子。這房子她也去過,丈夫出事后,由于沒有必要再租下去,她退了這套已經租了四個多月的房子。
高銳還拿出6000元給李振,讓李振去學車,學車時,甚至還問過李振有沒有想過買車,如果要買車,他會贊助。
之后,高銳和李振一起去了溫州游玩。去年夏天,高銳還來到李振在霞浦的老家,家里人都見過高銳。
為了兩人出外游玩方便,高銳給了李振20萬元,讓李振買車。李振還特地給她發來短信,說要買車了,兩人還商量了一下覺得買15萬元的車不錯,她還特意存了這條短信。
后來,李振又從高銳那里兩次要了20萬元,短短幾個月,除去其他的花銷,李振已經從高銳處拿了40萬元。去年10月,高銳給李振打電話要錢,李振沒答應,高銳向警方報警,稱李振詐騙。
為能撤案,她在高銳多個住所堵人
據小燕介紹,丈夫出事后,為了讓高銳撤案,她首先希望找到高銳,看是否能夠還錢,讓高銳撤案。
但高銳不好找,她打電話,對方接通后便掐斷。后來了解到高銳有幾個住所。她在每個住所都蹲守了一段時間,最后鎖定一個老小區,但只有高銳妻子在。為了見著高銳,她裝著家里孩子生了病,買了水果,來看望這位醫生。最后,高銳妻子撥通了她丈夫電話,說家里有客,這樣,在樓下,她才堵著了不愿意見她的高銳。
小燕希望說服高銳,他們一家可以湊錢還給他。為了湊錢,她四處借高利貸,雙方談了幾次,甚至說到把25萬元打給第三方,讓第三方轉交,但由于高銳兒子只要錢,人放不放不能保證,這樣談判的事情告吹了。
在替丈夫四處奔走中,由于勞累加上精神緊張,小燕流產了。而更槽糕的是,她公公聽別人說他兒子出事被抓,去年立冬,受不了打擊去世了。
而因為家里獨子被抓,丈夫去世,媳婦流產,李振的母親成天哭,現在眼神呆呆的,對什么都反應遲鈍。
現在,小燕還在為丈夫的事繼續奔走。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