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9 14:4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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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宣判現場。翟李強 攝
中新網防城港6月19日電 廣西東興“7·23”計生局兇殺案19日在防城港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
2013年7月23日,一名男子持砍刀沖進防城港東興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行兇,釀成2死4傷的慘案。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7月22日下午16時許,被告人何深國持戶口簿、出生證明及殘疾證等相關證件,到東興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法規統計股辦公室為其第4個孩子辦理超生入戶的相關手續。由于何深國此前未繳納社會撫養金等原因,工作人員無法為其出具相關證明。
同年7月23日早上8時許,何深國攜帶事先磨好的砍刀,駕駛摩托車到東興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法規統計股辦公室,發現辦公室無人后進入隔壁辦公室,持刀砍向被害人招某某、韋某某、黃厚某、黃艷某4名工作人員,造成招某某、黃厚某二人當場死亡。隨后何深國又持刀砍傷聞訊趕到的被害人譚某某、梁某某。
案發后,被告人何深國被聞訊趕到的當地警方當場抓獲,并繳獲其作案使用的砍刀一把。
經法醫檢驗,被害人招某某系被他人用利器砍后造成高位頸椎損傷及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被害人黃厚某系被他人用銳器砍傷造成顱腦損傷及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被害人韋某某、黃艷某所受損傷評定為輕傷,被害人譚某某、梁某某所受損傷暫定為輕傷;經司法鑒定,被告人何深國案發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何深國因未能及時為其超生的第4個孩子辦理入戶手續,持刀將東興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的五名工作人員及路過的一名律師砍死、砍傷,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何深國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何深國賠償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合計人民幣283388.39元。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何深國當庭表示不上訴。(馮抒敏 翟李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