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9 07:02:00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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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記者獲悉,二戰中國勞工及遺屬狀告日本企業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正式立案。據悉,此案曾在國內其他省份起訴,但均無下文,這是此案在國內首次立案。
昨天下午4點,中國勞工索賠案律師團律師康健和勞工代表召開記者會。88歲的勞工張世杰曾是二戰中國勞工,也是案件中兩位中國勞工之一(其他均為遺屬)。據康健律師介紹,他們已經正式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書,而且原告的數量也從37名增加到了40名,同時法院還批準了他們提出的緩交訴訟費的申請。
88歲的張世杰表示,此案在日本打了多年,在中國起訴多次都沒有立案,現在北京立案讓他感覺冤屈終于可以伸張。另外一位勞工的遺屬鄭長鈞說,他的感覺是盼了很長時間。
康健律師表示,根據手頭現有的證據和事實,是沒有理由不勝訴的,而且此前在日本一審、二審期間,案件也有勝訴的先例,只是最后被日本的最高法院判輸。
■案件回放
此案原告是二戰期間被強擄到日本原三井礦山和三菱礦業做苦役的中國受害勞工及遺屬,被告是日本焦炭工業株式會社(原三井礦山株式會社)和三菱綜合材料株式會社(原三菱礦業株式會社)。
37名原告都是北京人,目前只有現年93歲的牟漢章和88歲的張世杰是二戰中國勞工,其他人均為遺屬。原告提出三個訴求:一是要求被告日企在人民日報、北京日報、大眾日報、遼寧日報、大公報、朝日新聞等17家中日報刊上用中、日兩種文字刊登謝罪廣告;二是要求被告按每位中國勞工賠償100萬元人民幣的標準向原告支付賠償金;三是支付全部訴訟費用。
據材料記載,1943年4月至1945年5月,38953名中國勞工分169批被相關日本企業伙同日本政府,通過日本侵略軍用武力抓捕,采用強制手段押送至日本35家企業做苦役。至日本投降后送還前共死亡6830人。根據現有證據證明,遭受本案二被告強行擄掠、強迫勞動的中國勞工合計9415人。
20多年來,中國勞工在日本多次通過法律途徑向日本政府和企業尋求賠償未果。日本最高法院2007年在終審判決中確認日企的加害事實,但以中國人已放棄索賠請求權為由,不當免除了日本政府及包括本案被告在內的相關日本企業的法律責任。(記者 孫思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