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1 07:5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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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30日電 中國證監會30日在北京發布《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下稱《意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意見》發布后,發行企業完成相應程序估計需要1個月左右的時間,預計至2014年1月底將有50家公司完成程序并陸續上市。
據介紹,《意見》堅持市場化、法制化取向,突出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審核標準更加透明,審核進度同步公開,通過提高新股發行(IPO)各層面、各環節的透明度,努力實現公眾的全過程監督。監管部門對新股發行的審核重在合規性審查,企業價值和風險由投資者和市場自主判斷。經審核后,新股何時發、怎么發,將由市場自我約束、自主決定,發行價格將更加真實地反映供求關系。
鄧舸指出,此舉是逐步推進股票發行從核準制向注冊制過渡的重要步驟,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關于“明確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的要求,厘清新股發行過程中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加快實現監管轉型。
鄧舸進一步指出,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并不意味著監管放松,而是在完善事前審核的同時,更加突出事中加強監管、事后嚴格執法。
據悉,《意見》進一步明確了發行人和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師等證券服務機構及人員在發行過程中的獨立主體責任,規定發行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違法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必須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對中介機構的誠信記錄、執業情況將按規定予以公示。
考慮到內地IPO(新股發行)已停擺達一年之久,隨著《意見》發布,未來IPO重啟是否會打壓股指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目前,市場也有觀點認為,經過長期停發新股及財務專項檢查,目前留下的在審企業都是好企業,大量資金等待炒作新股。
對此,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指出,中國股市設立以來,已經歷8次新股發行暫停、7次恢復發行。前7次恢復發行后的首個交易日,上證綜指5次下跌、2次上漲。從實際情況看,恢復新股發行并不決定股市中長期走勢,股市運行主要由當時經濟基本面和宏觀政策所決定。
該負責人進一步指出,需要提醒投資者關注的是,按照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要求,今后監管部門不對企業的盈利能力和投資價值作判斷,本次改革針對新股炒作也制定了針對性措施,請投資者認真研判投資風險,審慎做出投資決策,不要盲目參與新股炒作。 (記者 陳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