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7 08:17:00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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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日前,山西省晉中市靈石縣副縣長南宏被質疑履歷造假,當地組織部門被指涉嫌違規使用干部。晉中市組織部辦公室主任郁效軍回應說,晉中市對南宏的任用符合規定,南宏的檔案未查出造假,但靈石縣政府網上顯示的南宏履歷存在瑕疵。
記者調查,南宏生于1967年,2006年6月至2011年5月,任靈石縣兩渡鎮黨委書記;2011年5月至2011年6月,任靈石縣政府黨組成員;2011年6月至今,任靈石縣政府副縣長。
靈石縣政府網顯示,南宏在2002年6月至2003年10月任兩渡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網民紛紛質疑:南宏在2003年7月就因特大安全事故被處理,為何還能多任職3個月。
郁效軍說,2002年11月10日,兩渡鎮太西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南宏時任兩渡鎮鎮長。2003年7月,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做出事故處理決定。經逐級落實,南宏在2003年9月15日被靈石縣撤銷職務。因此,南宏擔任鎮長的任職時間應該是到2003年9月。
“靈石縣政府網上顯示南宏任職到2003年10月,比事實上多出十幾天,存在瑕疵。”郁效軍說。
針對是否存在違規使用干部問題,郁效軍說,因受處分,南宏在2003年10月26日被從正科級降職為副科級,任靈石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處分期過后,在2006年6月升任靈石縣兩渡鎮黨委書記。
“降職、處分及升職符合黨和國家的相關規定,組織部門不存在違規使用干部問題。”郁效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