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居民天然氣執行每立方米1.89元基準價格
(記者 趙柳影) 11日,記者從省發改委了解到,我省轉發國家發改委《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并經省政府同意,提出貫徹意見。目前居民與非居民門站價差低于每立方米0.35的市縣,今年一次理順到位;高于每立方米0.35元的市縣,今年按每立方米0.35元理順,2019年6月10日全部理順到位。
本報訊 (記者 趙柳影) 11日,記者從省發改委了解到,我省轉發國家發改委《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并經省政府同意,提出貫徹意見。
意見指出,自2018年6月10日起,我省管道天然氣執行每立方米1.89元的居民基準門站價格。目前居民與非居民門站價差低于每立方米0.35的市縣,今年一次理順到位;高于每立方米0.35元的市縣,今年按每立方米0.35元理順,2019年6月10日全部理順到位。
據悉,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由市縣疏導,今年的疏導工作應在8月底前完成。在疏導工作中,各市縣要嚴格按照國家通知和有關規定及《河南省城鎮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管理辦法(試行)》等要求,做好測算、疏導方案,認真履行相關程序,通過完善階梯氣價制度,降低一檔氣價調整幅度,加強配氣價格監管,降低過高配氣價格。
同時,各市縣要落實對低收入群體的補貼政策,區分不同對象、標準、渠道,對低收入用氣家庭及今年安排的農村“煤改氣”家庭給予適當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