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鄭州鹽價有望放開 批發、零售價格由市場定
河南商報記者 宋曉珊 實習生 竇子昂
家家都有個鹽罐子,鹽事關系家家戶戶。隨著鄭州版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發布,未來鄭州不但食鹽批發零售價格要放開,食鹽生產批發也將打破區域限制。
發布
食鹽批發告別中間環節
直達零售終端
2016年,國務院、河南省政府陸續發布了有關鹽業體制改革方案。
近日,鄭州版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簡稱“方案”)落地,一同發布的還有鄭州市市級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
方案提到,堅持食鹽批發專營制度。
根據要求,鄭州市現有食鹽批發企業數量為上限,不再核準新增或變相增加食鹽批發企業,確保食鹽批發企業只減不增。未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的各類商品流通企業不得從事食鹽批發業務。
食鹽批發企業一律取消食鹽代轉批中間環節,直達零售終端。
據業內人士介紹,自國發 〔2016〕25號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為改革過渡期。
在這期間,各縣 (市)、各部門要嚴格按現行食鹽專營法規政策開展工作,并按時間節點完成地方性法規和政策清理工作,放開食鹽價格,放開工業鹽運銷管制。
亮點
食鹽批發企業
可開展跨區域經營
方案規定,取消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只能銷售給指定批發企業的規定,允許具有食鹽批發資質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入鄭州市流通和銷售領域。
鼓勵產銷一體,建立產銷聯盟。企業可自主確定生產銷售數量并建立銷售渠道,以自有品牌開展跨區域經營,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區域經營。
鼓勵鄭州市鹽業企業依托現有營銷網絡,發展電子商務,采取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流通方式,開展綜合性商品流通業務。
食鹽價格將放開
方案還提到,改革食鹽政府定價機制。
鄭州自2017年1月1日起,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具體的價格將由企業根據經營成本、食鹽品質、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
食鹽價格引入市場機制,會不會導致價格虛高呢?方案提到,市、縣兩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食鹽零售價格的市場監測,配合鹽業主管機構采取措施,保持價格基本穩定。
特殊情況下可依法采取價格干預或其他緊急措施,防止普通食鹽價格異常波動。
關注
食鹽批發企業
不再承擔行政管理職能
食鹽價格引進市場機制后,政府是否就大撒手了呢?
為了保證食鹽安全,鄭州市同時推進食鹽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剝離食鹽批發企業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
之前,鹽業公司和鹽務局都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鹽業公司既是食鹽經營者,同時又是兼有鹽業管理行政職能的政府管理部門。
方案提到,鹽業主管機構、食鹽安全監管機構要與鹽業公司分開。
食鹽安全屬地管理方面,鄭州各縣 (市)鹽業管理部門回歸地方,各縣 (市)鹽業市場的監管由縣 (市)級政府負總責。
保障
組合拳讓每一粒鹽
都有安全保證
為了保障食鹽安全,鄭州還將建設食鹽電子追溯體系,實現食鹽來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詢、風險可防范、責任可追究的食鹽安全保障機制。
為防止碘揮發和食鹽污染,方案還提到,居民和餐飲食用碘鹽一律供應小包裝,禁止散裝食鹽上市銷售。
碘缺乏病邊遠貧困幫扶范圍內,鄭州各縣 (市)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選擇政府補貼運銷費用或直接補貼貧困人口等方式,保證邊遠貧困地區人口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鹽。
兩個月的儲備鹽
保證你想買就能買
比食鹽安全更重要的是,老百姓能買到鹽。
為此,方案還提到完善食鹽儲備體系。
具體做法為,完善由政府儲備和企業社會責任儲備組成的全社會食鹽儲備體系,確保政府儲備不低于1個月食鹽消費量,食鹽批發企業儲備不低于1個月的平均銷售量。
按照省政府要求,在2017年1月1日前先由鄭州市鹽業局負責完成分配鄭州市的8850噸政府食鹽儲備。
2017年,鄭州在建立全市食鹽政府分級儲備制度,8850噸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合理確定縣 (市)食鹽儲備量。
延伸
食鹽專賣小常識
食鹽業是目前我國僅剩的兩個保持專營體制、按計劃統購統銷的行業(另一個為煙草業)。
實施鹽業專賣,在中國古已有之。周朝就有對鹽征消費稅的記載。春秋時期,管仲在齊國的經濟改革中創立了食鹽專賣,使鹽利“百倍歸于上”,“設輕重魚鹽之利,以贍貧窮,祿賢能,齊人皆悅”。除夏、商、周三代以前和隋代、唐初之外,我國歷代政府為確保政府財政收入,對鹽業生產大都實行征稅或專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