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小區電動車自行車也收費 每月50月20元
業主們的自行車和電動車,停放在小區門口的人行道上 記者 唐韜/攝
家住鄭州經三路與廣電南路交叉口附近嘉辰麗景苑小區的李先生一直把電動車停放在小區大門外的人行道上。原因是小區非機動車停放點兒沒建好。而停放點建成后,物業要收費。李先生等業主因此事與物業產生了分歧。
【抱怨】
交房4個月
電動車進不了小區
經三路與廣電南路交叉口向東百十米的人行道上,停放著一整排非機動車。對于這一排電動車和自行車,路人覺得礙事,車主也有點無奈。“其實我們也不想把車停這兒。”李先生說。
從2016年底交房入住到現在已經4個月,李先生的電動車和自行車一直都停放在小區門口的人行道上。“因為小區沒有非機動車停放點兒,物業說正在建,我們只能等了。”
李先生告訴記者,4個多月來,業主的電動車都停在路邊。
“我們一直關注著小區非機動車停放點兒的事。”結果讓李先生沒想到的是,即將啟用的停車點兒是有償使用的,“只要停放就收費,電動車不充電也得交錢,自行車也不例外。”
【不滿】
電動車進小區得交錢
自行車也不例外
“別的小區電動車都是充電才收費,為啥咱小區不充電也得交錢?”在嘉辰麗景苑的業主群里,業主們對于電動車停車收費的事兒很不滿,更讓業主覺得不合理的是,停放自行車也收費。至于停車價格,業主告訴記者,不管充不充電,電動車每月50元,自行車每月20元。“這個價格沒有公示,物業也沒有出具任何文件,是我們去咨詢電動車啥時候能進小區的時候,物業的人口頭告訴我們的。”
小區業主告訴記者,目前小區實行人車分離,也就是說,家里的電動車和自行車只要進小區,只能停放在這個規劃的停車點兒,“除非車停外邊,只要進來都得交錢。”
【回應】
建停車點兒投入很大
收費是為了保本
針對業主的質疑,該小區物業鄭州創基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張經理稱,之所以沒有出具公示文件,是因為收費的事情還需要公司開會決定,目前只是有收費的計劃。那么公司開會后有沒有可能取消非充電電動車和自行車的停車費用?張經理回應說:“可能性不大,為了建這個非機動車停放點兒,物業投入了大筆資金。”
那么,建非機動車停放點兒,物業都有哪些方面的投入?張經理說,小區的非機動車停放點兒是公司用正常售賣的地下車庫和儲藏室改建的,而且護欄,墻壁的粉刷等也投入了不少資金,“收費是為了保本。”
【說法】
電動車管理收費
需與業主達成協議
鄭州市物價局的一名工作人員稱,如果業主對收費問題有意見,可通過小區業委會與物業部門協商。“目前鄭州市的住宅小區停車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但物業收費前需要與業主達成協議才行。”
針對嘉辰麗景苑小區停放非機動車收費一事,河南予瑞律師事務所李華陽律師說,如果非機動車在小區里停放要交費,那物業公司就應該擔負起看管這些車輛的責任。“為防止遇到車輛被盜后雙方發生糾紛,建議業主和物業公司簽訂停車管理協議(或車位租賃協議之類的合同),就車輛被盜怎樣賠償進行明確約定。”
記者 華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