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前鄭州全面供應國五標準車用汽柴油
本報訊 記者從昨天上午召開的鄭州市臭氧污染防治專家咨詢會上了解到,5~7月,我市以臭氧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劇增。下一步,我市將加大對黃標車、老舊車、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等的整治力度。10月底前, 鄭州市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油和柴油。 鄭州晚報記者 王軍方
今年臭氧污染天數不降反增
昨天上午的專家咨詢會上,市環保局負責人通報了一組數據。
今年1月1日~7月31日,鄭州市首要污染物為臭氧的天數為70天,占比33%,其中空氣質量達標天數19天,未達標天數51天;而2015年同期首要污染物為臭氧的天數為25天,占比12%,其中空氣質量達標天數9天,未達標天數16天。
今年5月份以來,以臭氧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劇增,成為影響我市空氣質量達標的主要因素。臭氧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中,5月同比去年增加15天,6月同比去年增加11天,7月同比去年增加17天。
明年全面關停揮發性有機物
排放不能穩定達標企業
市環保局負責人介紹,下一步,我市將推進燃煤電廠及65蒸噸以上燃煤供熱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提高工業爐窯廢氣治理標準。
5月20日~8月20日,在全市開展為期3個月的重點行業企業VOCs(揮發性有機物)集中整治行動。11月1日起,依法依規對未完成治理任務、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實行停產治理。2017年全面關停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不能穩定達標企業。
本月15日起,規定區域禁用
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下一步,我市將繼續開展高污染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篩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油品質量和機動車排放標準。10月底前, 鄭州市全面淘汰30458輛黃標車和老舊車,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油和柴油。自11月1日起,達不到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 不含農用車和摩托車) ,一律不得在市內銷售。
市政府劃定并公布市區三環以內(含三環)及3個開發區(鄭東新區、經開區、高新區)建成區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指國Ⅰ及以下標準),8月15日起開始實施。年底前,對我市重點區域分階段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國三標準,對廢氣排放不達標的進行強制治理或淘汰,未經檢驗合格的不得開展施工作業,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不得使用、轉讓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對現有約3.8萬輛國三重型柴油車實施排查整治,對沒有安裝污染控制裝置的柴油車實施治理。新入戶的重型柴油車排放必須符合國家現階段執行的排放標準,對排放標準不達標的,一律不予發放環保檢驗標志,不予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不予辦理營運證審驗合格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