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0類交通違法將記錄政治面貌職業信息
近期,網上廣為流傳7月1日起“交通違法行為涉及中共黨員或公務員的將被通報紀檢監察機關”、“黨員、公務員開車違規將重罰”等各種版本的說法。7月1日,大河報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證實這一消息,我省將根據公安部交管局安排統一落實。省交警總隊相關人士稱,該舉措的目的是確認受處罰人身份信息,重點是為加強對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做好表率的監督和管理。
據了解,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發了《關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法律文書中增加被處罰人有關信息采集項目的通知》。《通知》要求,從7月1日起針對酒駕、醉駕、無證駕駛等十類交通違法行為,辦案民警在對交通違法行為調查并做出行政處罰時,應當詢問被處罰人的政治面貌和職業信息,并在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填寫清楚。交管局稱此舉旨在為部門信息共享、抄告聯動及征信掛鉤創造條件,以進一步提升我國交通安全綜合治理能力。目前內蒙古、江蘇、浙江等一些地方已與紀檢監察、信用管理等部門建立了針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抄告、征信機制,社會效果良好,下一步將在全國范圍內逐步推廣實施。
省交警總隊相關人士說,該消息確實存在,目的是確認受處罰人身份信息,重點是為加強對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做好表率的監督和管理,“由于涉及全國管理系統調整、處罰決定書統一印制等情況,我省將根據交管局統一安排及時公布、落實”。不過,我省針對公職人員酒駕早已有行動,即民警查獲公務人員酒后駕駛、醉駕的,必須在30分鐘內向交警總隊長報告。
提醒
十類交通違法行為有哪些:
酒駕醉駕、無證駕駛、準駕車型不符、駕駛拼裝改裝或報廢車輛、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或標識、套用機動車號牌、脫保、超速50%及以上、貨車超載30%以上、客運車輛超員。
錄入政治面貌和職業信息:
“政治面貌”包括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共青團員、民革黨員、民盟盟員、民建會員、民進會員、農工黨黨員、致公黨黨員、九三學社社員、臺盟盟員、無黨派人士、群眾。
“職業信息”包括公務員、公安民警、職員、工人、農民、自主經營者、軍人、武警、教師、學生、港澳臺胞、華僑、外國人、外來務工者、不在業人員、其他。(記者 邵可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