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兒子繼承房產 發現母親竟多個“女兒”
祝獻福繼承房產時,才發現過世的母親多了個“女兒”
河南商報記者 高瞻展 文/圖
父母過世、兄弟姐妹都放棄了繼承權,54歲的鄭州人祝獻福覺得,繼承父母留下的老房子是板上釘釘的事兒。然而,公證處人員調查發現,祝獻福母親曹桂花的檔案里,有一份子女“接班”材料,稱于青(化名)是其女兒,曾接替其入職。這個于青是誰?
【當事人】
繼承房產時
發現過世老太多個“女兒”
鐵路職工祝萬才老兩口留下的老房子在鄭州市南福民街3號樓,是建于上世紀70年代的筒子樓套間,廚房、客廳、臥室加在一起只有63平方米。
2015年10月,祝萬才老先生去世后,其二兒子祝獻福就一直住在這里,在征得兄弟姐妹“放棄繼承”的承諾后,祝獻福向鄭州市綠城公證處提交申請,要求明確自己對上述房產的繼承權利。
然而,公證處人員在祝萬才老伴曹桂花的檔案里發現,一個名叫于青的人,曾以其女兒的名義“接班”入職。曹桂花的女兒祝芬菊說,母親已于2011年去世,子女們對于青“頂崗接班”的事兒并不知情。
祝芬菊和祝獻福找到母親生前所在單位河南華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該公司負責離休職工事務的張先生稱,當年為了給于青安排工作,單位把兩人寫成了“母女關系”;于青也承認她與曹桂花并無血緣關系,愿意去公證處做證。
祝芬菊說,公證處工作人員要求于青簽字并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外,還要求其提供戶口本首頁復印件,于青以侵犯隱私為由拒絕提供,事兒就這么擱置下來。
【公證處】
“如果于青不愿來
這個公證就沒法做”
6月23日上午,在鄭州市綠城公證處,一位姚姓工作人員介紹,他們從曹老太檔案里找到的“工人退休退職和招收子女審批表”載明,曹桂花于1970年參加工作,1980年退休,該文件“招收退休退職工人子女情況”一欄中填著于青的名字,與退休退職工人關系為“母女”。
上述姚姓工作人員稱,只要構成了撫養關系都可以稱為子女,如繼子女、養子女。為排除此類可能,必須由于青帶身份證、戶口本來做公證,“如果于青不愿來,或是不愿復印戶口本,這個公證就沒法做,你們只能去法院起訴。”
【老人生前所在單位】
這是“歷史遺留問題”
愿意盡全力配合
6月27日上午,上述張先生對祝家人解釋稱,公司的前身是鄭州鐵路局下屬一工程單位,上世紀80年代時,政策允許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子女“接班”入職,曹桂花退休時家里孩子都有工作,無人“接班”,就安排同是單位職工子弟的于青頂替這個名額。
“當年好多老領導都不在了,我是后來接手工作的。”張先生表示,這是歷史遺留問題,已經向公證處工作人員說明清楚。
他說,于青目前也已退休,他會再與之溝通,尋找協商解決途徑。
【“女兒”于青】
“并不認識曹桂花本人
與她更不是母女關系”
“俺家也是鐵路系統的,我是正常招工進單位的,并不知道‘接班’曹老太入職一事。”6月27日上午,于青在自家門口對河南商報記者和祝家人表示,自己并不認識曹桂花,與她更不是母女關系。至于檔案里為何這樣記錄,她表示并不知情。
于青說,自己也愿意配合祝家人去公證處寫材料證明上述情況,但公證處卻要她復印自家戶口本首頁,超出“母女關系證明”的范疇,她表示無法接受,“戶口本首頁上是俺哥的戶籍信息,干嗎把不相干的人牽扯進來?”
(河南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