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計生條例大修現八大亮點 婚假都要增
增加婚假、增加產假,獨生子女還有護理假……5月25日,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在鄭州舉行,會議聽取了《關于修改<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草案)》的說明,“增加婚假、產假”成為該條例修改的亮點。
亮點 1
增加婚假、產假 具體天數27日公布
新修改的我國人口與計生法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這一條文,我省對有關晚婚假、晚育假的規定進行了修改。我省規定,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將增加婚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將增加產假,給予配偶護理假。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也就是視為正常上班。
那么,增加的婚假、產假和護理假,有多長時間?據悉,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還將對此進行審議,預計27日上午進行表決。屆時,具體增加多少天假期,也將正式揭曉。
亮點2
婚檢不再強制 參加婚檢可增加婚假
此前,我省人口與計生條例規定,“提倡優生”“結婚應依法進行婚前醫學檢查”。在此次修改中則規定,“提倡優生,鼓勵公民進行婚前醫學檢查”。
從“依法進行”到“鼓勵”,意味著今后只是鼓勵婚檢,不再強制。
在不限制公民婚前醫學檢查自由選擇權的前提下,我省規定,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將增加婚假。至于增加婚假的具體天數,也將在27日敲定。
亮點3
獨生子女父母住院 子女擁有“護理假”
據統計,截至去年12月底,河南省60周歲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將近65萬人。如今,我省實施了全面二孩政策,那么,對于此前的獨生子女家庭,獎勵扶助措施是否繼續呢?
答案是肯定的。
據悉,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獨生子女家庭的獎勵扶助,根據新修改的我國人口與計生法有關規定,我省也作出了相應規定: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其子女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也就是說,如果父母有病住院,獨生子女可以向單位請“護理假”,而且單位必須批準。至于護理假的具體天數,也將在27日公布。
亮點4
原獨生子女家庭再生育 此前獎勵費不再收回
全面實行二孩政策之后,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又合法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如何終止享受原獨生子女家庭有關優惠待遇?
省人大有關人士說,這涉及二孩政策實施前后的相關政策銜接問題,按照國家衛計委確定的“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為保持政策的連續性,法規的完整性,根據信賴保護和公平正義原則,借鑒兄弟省市的立法經驗,我省修改為: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后又生育的,終止享受相關的優惠待遇,注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其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再收回。
亮點5
符合三種情況之一 可以生育第三個子女
全面實施二孩政策后,是不是就不能生育三孩了?這是很多人都關心的問題。
條例草案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但這也不是死規定,如果出現以下三種情況中的一種,夫妻可以申請生育三孩。
這三種情況是: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經鑒定兩個子女均為非遺傳性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凡是符合以上三種情況中的任何一種,夫妻均可以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亮點6
生育第三個孩子可向戶籍所在地政府申請
條例草案規定,夫妻生育第一個、第二個孩子的,不實行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
那么,需要生育第三個孩子的夫妻,需要經過哪些程序呢?對此,我省也有了新規定。條例草案規定,凡是符合上述三種情況要求再生育的夫妻,應當向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報縣級衛生和計生行政部門批準。縣級衛生和計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決定。
批準生育的,發給生育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亮點7
違法生育將被處分
但不會被“開除公職”
全面放開二孩后,對于生育第三個孩子,我省作出了嚴格的規定。那么,如果有人違反規定生育了三孩怎么辦?
條例草案是這么規定的: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應當征收社會撫養費。每多生育一個子女,分別按發現違法行為時男方和女方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上一年度城鎮或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會撫養費。
此前,我省的人口與計生條例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或村(居)民委員會成員,生育兩個孩子的,不得擔任領導職務,是國家工作人員的,給予記大過以上行政處分直至開除公職;生育三個以上子女的,開除男女雙方的公職”。而在此次修訂中,我省則規定,“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前后對比不難發現,對于超生的國家工作人員,此前至少給予“記大過以上行政處分直至開除公職”,如今只給予行政處分;另外,此前違法生育三個孩子以上,男女雙方都將被開除公職,此次則沒有違法生育更多孩子的相關規定。由此可以看出,計生政策越來越寬松,這也符合社會發展的大趨勢。
亮點8
避孕措施由本人自主選擇 取消生殖健康檢查
此前,我省人口與計生條例規定,凡不符合條例規定的生育條件的育齡夫妻,都應采取避孕節育措施,女方應按期參加生殖健康檢查。計生技術人員應當指導實行計劃生育的公民知情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措施。對于已經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采取長期避孕措施。
在此次修訂中,我省規定:育齡夫妻享有計生技術服務的權利。育齡夫妻自主選擇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
記者發現,修訂后的最大不同有兩點:一是采取避孕措施由過去的“計生技術人員指導”變為現在的“育齡夫妻自主選擇”;二是刪除了“凡不符合條例規定的生育條件的育齡夫妻,都應采取避孕節育措施,女方應按期參加生殖健康檢查”的規定,“育齡婦女生殖健康檢查”成為歷史;三是徹底取消“ 對于已經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采取長期避孕措施”的說法。(記者 梁新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