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葛安監局責任人自辦公司斂財500多萬 受處分
作為政府職能部門,沒有盡職盡責去便民,卻利用職權“另立山頭”注冊公司,巧立名目斂財500多萬元……2月15日,許昌市紀委公開曝光了長葛市安監局的多項違規問題。目前,該局已被責令整改,局長閆發祥、局黨組書記張治業受到黨內處分。
□東方今報記者 韓爭強
自立公司違規收費
經查實,2010年10月,長葛市安監局以業務主管單位身份,在長葛市民政局注冊成立了“長葛市安全技術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安技中心,屬非營利性民辦非企業單位)。
該中心成立后,共有在冊工作人員16人,多為該局原編外招聘人員,除了11人繼續留在局里相關業務科室工作外,其余5人員在中心工作,工資均由安技中心發放。
安技中心業務范圍主要包括:安全技術項目論證,安全技術咨詢,安全生產培訓,安全技術引進、評價、認證等,但是其并不具備開展安全評價的資質,未辦理“收費許可證”,不具備收費職能。
然而,在當地,每當一些企事業單位按照安監部門要求享受上述職能服務時,安技中心就開始出面收錢,每個服務項目都必須交納一定費用,不交錢則任何一項相關手續都辦不成。
私下斂財500多萬
據悉,長葛市安全技術服務中心主要通過兩種手段違紀斂財。
一是安技中心違規收取安評費從中牟利。
經查,自安技中心成立以來,長葛市境內企業的安評報告編制工作絕大部分由該中心負責承接后,再由其指定有資質的安評公司編制出具,安評公司在收取企業安評服務費后,將總額的30%返還給該中心,安技中心先后共收取安評公司服務費返還款387余萬元。
二是安技中心違規從事行政事業收費。
安技中心成立后,長葛市安監局撤銷培訓科,而該中心則在不具備收費職能的情況下,私自變更行政事業性收費性質,以普通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名義,違規收取原本應由培訓科向各企業收取的各種培訓費用,先后違規收取以上費用186余萬元,除上繳許昌市安全技術宣教中心58余萬元用于辦證外,剩余128余萬元留存該中心用于各項支出。
局長、書記受處分
據了解,安技中心違規收取安評服務費返還及培訓費等收入,除用于中心的日常開支外,還承擔著長葛市安監局部分費用開支的報銷職能。
經查,2011年至2013年,長葛市安監局以加油費、誤餐費、購買辦公家具及修繕辦公用房等名目,先后在該中心賬面報銷公務費用11.13萬元,該中心事實上成為長葛市安監局掌管、使用的“小金庫”。
對于存在的問題,長葛市紀委監察局進行了嚴肅查處,并分別給予長葛市安監局局長閆發祥、局黨組書記張治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成長葛市安監局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