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工地揚塵治理將交由第三方負責
鄭州市城建委將通過市場化手段引入第三方機構,把工地揚塵治理交由第三方社會企業來做,由第三方企業負責工地的揚塵治理等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一些施工企業在工地揚塵治理中不專業、不重視、不積極,咋辦?鄭州市城建委將通過市場化手段引入第三方機構,把工地揚塵治理交由第三方社會企業來做,由第三方企業負責工地的揚塵治理等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并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接受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同時,施工企業依據工地實際,酌情付費。(詳見今日《河南商報》A10版)
自己釀的苦酒,自己咽下去,如何治理環境污染,我們一直遵循“誰污染,誰治理”模式。如果突然變為“誰污染,誰付費”,難免遭到質疑。要不要用市場激勵來防止環境污染呢?其實,這個問題早在上世紀70年代就已經解決。彼時的美國率先設置“排污權交易制度”,打破了治污多年來不盡如人意的僵局,經過了20年,二氧化硫容許排出總量就削減了1000萬噸。
同樣,治理工地揚塵,不妨交給第三方企業來做,好處有三。第一,工地施工企業對拆遷、建造等在行,但對環境保護、污染治理不熟悉,如果變為“誰污染、誰付費”,能將工地施工企業解脫出來。第二,專業環保公司有專業設施、專門人才,專業化的治理能降低治污成本,提高達標率。第三,工地眾多的話,監管起來難免捉襟見肘。引入第三方治污,環保部門可直接監督第三方,這樣,監管對象集中了,執法成本就會相應降低。
看不見的手,一旦自動運轉起來,效果不容小覷。其實,在2013年,《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里面就已經明確,發展環保市場,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可以說,“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將來政府治理環境的一個突破點。只是,在推行過程中,政府要時刻注意“看不見的手”也會失靈,從“排污權交易制度”在中國落地艱難可以看出,政府能否制定完善的“游戲規則”,至關重要。
(記者 溫江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