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8 18:56:00 來源:映象網
網友評論0條 查看全文(共1頁)
秦合祥向記者出示兩次交款通知單、收據復印件
鄭州市教育局勞動服務公司向十二中住戶下發的欠費名單列表
映象網訊(記者 王寬 蔣宇飛 文/圖)“這么多年了,拿個房產證怎么這么難?”日前,映象網記者接到市民反映,鄭州市教委北環教職工小區的部分業主房子買了14年,依然沒有拿到房產證。
業主:一張房產證等了14年還沒拿到
自1998年建成,秦合祥已經在教職工小區住了14年,卻一直沒有“房產證”。
“當年12月發放了臨時住房證,當時說年內發放房產證,結果到現在都沒有拿到。”秦合祥無奈地說。
據了解,教職工小區內一共有238戶業主,其中鄭州市第12中學的老師居住的最為集中,共49戶。
當時,鄭州12中的教職工通過學校財務室分兩次向國家安居工程鄭州市屬學校教職工住宅建設辦公室交了購房款,擁有房屋100%產權。
后來,國家安居工程鄭州市屬學校教職工住宅建設辦公室撤消,鄭州市教委北環教職工小區各項事務交由鄭州市教育局勞動服務公司(即物業)管理。
經業主多次向市教育局反映,2012年49戶業主的房產證終于辦了下來,但是卻一直被勞動服務公司扣著。
物業:不交清欠款就扣留房產證
為什么辛辛苦苦辦下來的房產證會被扣留?8月7日上午,記者聯系上了鄭州市教育局勞動服務公司相關負責人。
“沒拿到房產證是因為他們欠了很多費用,從入住到現在,水費、電費和物業管理費一分錢都不交。”小區物業管理負責人李建立說。
據他介紹,業主們欠的費用每戶不等,多數在七八千元左右,其中49戶業主里已經有超過20戶把費用清繳過后領到了房產證,扣留的只是一部分。
對于欠款問題,秦合祥則認為是不合理的,“欠款問題我們可以協商解決,但是必須先無條件地把房產證給我們。”
對此,李建立說只有等費用清了之后,才能把房產證給他們。“這么多年他們都不交,現在房產證發了他們就會交嗎?房產證發了他們不交我們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律師:截留房產證違法
“這種行為很明顯是違法的。”河南天基律師事務所律師鄧曙光說,房產證是國家頒布給物權所有人的權利憑證,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它可以由誰來截留或者以其它方式要挾扣留,“就像我們的身份證和車輛所有證一樣,抵押的話也只能做個登記,但不能留存。”
至于房屋所有人拖欠物業費或者水電費,鄧曙光表示,業主拖欠物業費和水電費應該由物業公司依據物業合同通過協商或者法律途徑來追責,但無論通過什么途徑解決,這些費用和業主們依據法律規定得到自己的物權憑證沒有任何關系。
“不能因為工作的便利,物權證先到他們手里了就扣留了,”鄧曙光說,如果物業堅決扣留房產證的話,業主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提起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