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4 08:37:00 來源:河南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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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萬多元的嶄新奧迪A6轎車給5萬元就賣。一個以租車為名行騙的團伙在鄭州做著“來錢快”的美夢。7月31日,鄭州市公安局長興路派出所用“鐵網”將該團伙的美夢擊碎,4名詐騙者被抓獲。
7月16日,鄭州市南陽路北段一汽車租賃公司負責人得知,公司兩天前租出去的新奧迪A6汽車被人賣了。這輛車是7月10日剛買回來的,價值35.6萬余元,連入戶手續還沒辦理。他當即詢問情況,員工報告說車是被一個叫蔡某的哈爾濱人租走的,蔡某當時稱要租用8天并交了1萬元的押金和2000元的租金。價值不菲的新車被轉賣,此事非同小可,公司迅速報警。長興路派出所接報后,經偵大隊立即啟動“鐵網”行動方案預案,以蔡某活動軌跡為線索,順藤摸瓜,編織了一張天網。
7月31日,民警得到消息,蔡某出現在中州大道上的另一家汽車租賃公司意欲繼續租車。民警火速前往,悄悄將該公司包圍起來,一舉抓獲蔡某和其3名同伙嚴某、李某和王某。同時,民警又找回來被以5萬元“抵押”出去的奧迪車。
據了解,此4人都是通過網絡認識的。嚴某,山東人,35歲,他在網上聊天時找到了掙錢快的好生意——租車來賣。他在網上聯系到了商丘的李某、河北的王某和哈爾濱的蔡某。他們分工明確,膽子大的蔡某出面去租車公司騙車,河北的王某充當中間人負責聯系買家。嚴某還供認說,他們曾前往南京行騙,但因那里租車需要擔保人而作罷。南京失敗后,他們返回鄭州。7月14日,他們在機場高速入口附近騙來一輛尼桑轎車,“抵押”了1.8萬元。對于此事,民警正在調查落實。
目前,嚴某等4人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長興路派出所刑事拘留。對于以租車名義詐騙案件的防范,民警希望汽車租賃公司提高警惕,出租名貴汽車前除要求客戶提供身份證、駕駛證外,最好還要求客戶提供擔保人,并由擔保人提供在鄭州生活的相關證明,將風險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