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6 08:53:00 來源:正義網-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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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保險公司“內鬼”竟是副總經理
收客戶23萬元保險費,卻只為其繳納3萬多元,自己截流19萬余元;朋友的車明明沒在保險公司投保,卻想方設法,幫其從保險公司獲得保費……某保險公司涪陵支公司的副總經理張亮多次使用偽造證明材料,騙得近30萬元保費。日前,重慶市涪陵區檢察院以張亮涉嫌職務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幫朋友忙騙保費7萬
今年37歲的張亮,曾因故意傷害罪被適用緩刑。2011年,他成為某保險公司涪陵支公司副總經理。
2011年8月,張亮接到朋友姜某電話稱,其駕車在涪陵烏江大橋橋頭發生車禍,造成妻子和女兒受傷,姜某讓張亮在賠償方面想想辦法。
姜某的車沒有在張亮所在的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而此時,恰巧張亮同學楊某的車剛出車禍,正報案索賠。張亮“靈機一動”,便偽造了楊某駕車在烏江大橋附近撞上一摩托車,導致摩托車上的乘坐人受傷的交通事故。為成功索賠,張亮通過與辦假證的人電話聯系,購買了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并安排保險公司員工編造相關資料上報公司,騙取保費7萬余元。
拿到錢后,張亮支付了楊某維修費1000多元,給了姜某3000余元,剩下的錢則用來支付公司員工旅游費以及個人消費等。
偽造保單騙取19萬
2012年10月12日,張亮接到朋友劉某電話稱,老婆高某駕車與一輛出租車剮蹭。沒過多久,張亮又接到朋友張某某電話說,其工地一名工人陳某在做外墻時摔下,正在急救中心治療。
得知高某的車投了保,而張某某未給工人投保,為了騙取保險費,張亮炮制出“高某駕車撞上施工中的鋼架,造成工人陳某摔地受傷多處骨折”的虛假交通事故。
為騙保成功,張亮安排下屬把兩起案件并為一起立案。同時,張亮以600元人民幣購買了蓋章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受傷者收入證明以及醫療費等假證明文件。
事后,傷者出院,張亮將這些假證件和傷者病歷資料傳到保險公司重慶分公司騙取保費,涉案金額23萬元。所幸,上報的材料最終被分公司發現問題退回,張亮沒能騙保成功。據張亮交代,如果這筆保費能成功報下來,他只用支付傷者3萬元,其余20萬元都會歸他所有。
2013年4月,工程管理人員趙某找到張亮,欲購買工程保險。張亮僅為該工程投保3.3萬余元,卻謊稱已為其辦理所有工程保險,并偽造了保單和發票,先后收取趙某保費23萬余元,從中騙取19萬余元。
2013年7月,張亮被涪陵警方立案偵查。
保險公司“內鬼”騙保手法多
到案后,張亮如實供述了騙保經過。“這是保險行業潛規則,很多人都這樣做。”張亮說,理賠員做“內鬼”騙取自家公司保費這種事情,在業內很常見。
重慶某保險公司一位資深車險理賠員稱,保險公司的理賠員干幾年后,就會從最初的“門外漢”成為資深保險人員,對于保險公司的很多操作模式和手法知根知底,只要保險公司在管理和監管上有漏洞,就有人會鉆。除了保險公司“內鬼”移花接木騙保外,汽修店與保險公司“內鬼”聯合騙保現象也很普遍。原來由汽修店操縱的車險騙局,近年來已逐漸演變成由汽修店、車主、保險公司內部人員聯合上演的大戲,甚至還有社會上的騙子勾結保險公司“內鬼”騙保。
涪陵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在辦理這起騙保案時,針對保險公司存在的一些問題,提出檢察建議:加強對員工的廉潔教育,提高保險員工的廉潔意識和法律意識;把好用人關,強化內部監督,對中層干部和片區經理以上人員的任用,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參與,加強對理賠管理崗位人員特別是主管領導權力運行的內部監督;健全規章制度,加強保險理賠事項管理,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對保險理賠案件抽查審計工作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利用職權弄虛作假,騙取保險的行為要堅決打擊,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