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31 09:04:00 來源:河南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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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給自己發展“傳銷”下線,妙齡少女劉萌萌(化名)竟將生母騙到傳銷魔窟,強行控制其母親人身自由,企圖迫使母親加入傳銷組織,母親在規勸女兒無效失去自由的情況下跳樓尋死,希望以此警醒女兒。
劉萌萌1990年生于汝州市,初中畢業后走上社會,時刻編織著浪漫的致富夢想。2009年8月份,劉萌萌誤入歧途,被一家傳銷組織吸納為成員,與該組織的人員租住于濟源市某辦事處一家屬院5樓。一年后,劉萌萌為發展下線,于2010年10月6日,以自己受傷為名將生母范某騙至濟源,要求母親參加傳銷組織,遭到母親斷然拒絕。同年10月8日,范某要求回家,劉萌萌堅持要母親留下加入傳銷組織,由于其母親堅決反對,兩人發生激烈爭執??茨赣H情緒激動,隨時有逃跑的可能,劉萌萌遂將母親反鎖在屋內。次日清晨,母親范某再次提出要回家,卻遭到劉萌萌拒絕。眼看規勸女兒無效,自己又無法逃離,范某思來想去決定以死明志,遂從5樓臥室窗戶縱身躍出,頓時觸地身亡。同日,劉萌萌被濟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1年7月12日,濟源市人民檢察院以劉萌萌涉嫌非法拘禁犯罪依法向濟源市法院提起公訴。
日前,濟源市法院一審以非法拘禁罪判處劉萌萌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