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8 08:30:00 來源:大河網-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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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審改辦17日在中國機構編制網公開了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匯總清單。
此次公開的匯總清單涵蓋了60個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國務院部門,各部門目前正在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共1235項。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公開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國務院各部門分別在本部門門戶網站公開正在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后,由國務院審改辦公布匯總清單。此前有3個部門因沒有開通官方網站,尚未公布行政審批事項,此次一并公開。
國務院審改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公開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清單,是中央政府加快權力清單公布,大力推進職能轉變的重要舉措。今后,各部門將不得在公布的清單之外實施行政審批,不得對已取消和下放的審批項目以其他名目搞變相審批,堅決杜絕隨意新設、邊減邊增、明減暗增等問題,努力做到讓市場主體“法無禁止即可為”,讓政府部門“法無授權不可為”。
負責人介紹,匯總清單除公布行政審批事項的項目編碼、審批部門、項目名稱、設定依據、審批對象外,還公布了收集社會各界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意見的具體方式,旨在開門搞改革,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更加有針對性地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推動簡政放權。
權力清單演進圖
2005年7月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各地方、各部門據此制定、修改、廢止了一批職責交叉或者與上位法相抵觸的執法依據,被群眾譽為厘清行政機關的“權力清單”。
2007年
30個省份梳理行政執法依據結果并向社會公布,基本厘清了行政機關的“權力清單”。
2009年
中紀委、中組部主導在江蘇省睢寧縣、河北省成安縣、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等三地開展“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要求去除權力的神秘感、封閉性,厘清權力事項,公布“權力清單”,還權力真相于黨員群眾。
2010年
一些政府機關在政務網站公開行政“權力清單”,并利用博客、微博等拓寬信息公開的渠道,創新了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方法。
2013年11月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
2014年2月
國務院決定,向社會公開國務院各部門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此舉被認為是中央政府首曬“權力清單”。(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