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7 08:23:00 來源: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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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在上海此次推出的42條具體措施中,與銀行小微企業業務有關的措施主要有兩條:一是結合上海實際情況,提出對商業銀行適當提高小微企業貸款的不良容忍度的工作要求;二是完善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政策。
近日上海市政府為落實國務院“金十條”印發文件,推出包含了42條具體措施的實施方案。不過有總部在上海的銀行人士認為,諸多措施中關于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及不良容忍率方面的具體舉措,仍需要進一步明確,有些舉措僅靠上海自己難以實現。
在上海此次推出的42條具體措施中,與銀行小微企業業務有關的措施主要有兩條:一是結合上海實際情況,提出對商業銀行適當提高小微企業貸款的不良容忍度的工作要求;二是完善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政策。
“怎么落地,怎么操作非常重要。”一家商業銀行中小企業業務部門人士告訴財新記者,此次上海的42條舉措有一些上海可以自己決策,但有一些是上海自己無法決定的。對于后一種情況,該人士認為“政府發出聲音表明支持態度,總比沒有聲音好,可以幫助我們去呼吁”。
上述人士表示,完善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在上海市政府的權限以內能夠實現,但目前他們更關心的是補償的具體辦法,這還需要進一步明確。據其了解,此前上海也曾有對銀行小微企業業務進行類似風險補償的打算,但最后沒能落定。
上海在42條舉措中提到的要“結合上海實際情況,提出對商業銀行適當提高小微企業貸款的不良貸款容忍度的工作要求”。該人士表示,這方面“政府發文,銀監沒接受沒有用”,關鍵還要看銀監部門態度。
據其介紹,實際上他們此前也多次向銀監部門呼吁提高對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的容忍度,銀監部門也表示可以適當提高,但從未明確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可以達到多少。而且目前銀監部門在銀行考核方面,對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也沒有差別化的指標。
國務院7月5日發布的“金十條”中提到,要適當提高對小微企業貸款的不良貸款容忍度,加強對科技型、創新型、創業型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力爭全年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當年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貸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同時,“金十條”還鼓勵地方政府建立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
上海銀監局的數據顯示,截止今年6月末,在滬商業銀行小微企業貸款余額8533億元,占全轄貸款余額的19.84%,較上年同期增幅10.53%。其中,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1182億元,較上年同期增幅41.10%。(周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