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燃油附加費5日起將再次下調
具體調整為,購票日期自2015年1月5日零時起的國內航線機票,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標準由30元下調至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征收標準由60元下調至30元。據了解,中國國內航線自2009年11月14日起恢復征收燃油附加費,當時的征收標準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收取20元/人,800公里以上航段征收50元/人。
記者2日從廣州白云機場獲悉,近日中國多家航空公司發出通知,自2015年1月5日零時起,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將迎來新年“第一降”,調整后最高征收標準僅為每人30元人民幣,最低降至10元。這是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連續第5次下調,調整后創近5年來新低。
具體調整為,購票日期自2015年1月5日零時起的國內航線機票,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標準由30元下調至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征收標準由60元下調至30元。
據了解,中國國內航線自2009年11月14日起恢復征收燃油附加費,當時的征收標準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收取20元/人,800公里以上航段征收50元/人。此次調整后,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征收標準創下近5年來新低。
此次調整標準執行時間仍然以出票日期為準。按照燃油附加費征收相關規定,嬰兒繼續免收,享受減半征收政策的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等旅客,乘坐800公里(含)以下和以上國內航段的分別收取0元和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