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2 08:19:00 來源: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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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我國進入全面改革深水區,社會轉型的關鍵期,解決諸多的社會矛盾和問題須法治思維。打擊食品安全犯罪,確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更要依法治理。5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國家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此次修法是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施行以來的首次修改,草案從現行法律的104條增加到159條,有望年內出臺的《食品安全法》旨在建立史上最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
重典治亂:建立最嚴監管制度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高速發展,國外食品企業紛紛入駐,國內食品企業井噴式增長,給食品安全環境和監管帶來巨大挑戰。
據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2013年,年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中國食品企業達3.6萬多家,主營收入超過10萬億元。我省人口占居全國1/13,食品工業產值占全國1/10,食品安全輻射面更廣,監管難度更大。
近年來,中央和各級政府抓舉措,出實招,食品安全監管力度前所未有。為什么部分不良商家仍敢“頂風作案”?河南華浩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高級經濟師李華陽表示:“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違法成本低。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最大不同在于強調重典治理,例如提出建立最嚴格的監管制度,設立食藥警察,加大處罰力度等。在解決食品安全問題上,就要秉承‘刑亂國用重典’的思想。另外,對生產、銷售、餐飲服務等各環節實施最嚴格的全過程管理,建立最嚴格的監管處罰制度。”
新《食品安全法》不僅對生產企業做了責任明確,對政府監管的法律責任也標的清楚。李華陽還表示,新《食品安全法》頒布以后,社會各界更需要在普法、依法、執法上下大工夫。
風險治理:凸顯風險防范理念
新《食品安全法》明確提出了以強化預防為主、注重風險防范的法律制度,修訂草案中的第二章,從第十四條至第二十三條擬定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相關法律制度。
食品安全風險防范是業界人士的共識,但我國起步晚,法律、制度等設計還不完善。8月1日,由河南日報報業集團主辦的2014食品安全與生產發展風險交流系列訪談活動,其主題便是“合理利用風險管控促進食品安全及產業健康發展”。業內人士表示,修訂后的食品安全法結合國外先進的食品安全法例,全面采納了國際通行的食品安全監管的風險分析機制。
著名食品安全專家陳君石院士曾表示,“食品安全不存在零風險,但要做到零容忍。”但值得注意的是,這種風險的存在理念需要一種溝通方式讓公眾理解和接受。
記者注意到,修訂后的食品安全法在風險交流方面涉及不多,只在第二章第二十四條有“組織食品生產經營者、行業協會、技術機構、消費者協會以及新聞媒體等,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進行交流溝通”的描述。是單向的“信息公開”還是雙向的“信息交流”,需要考驗政府的勇氣和決策力。
多元治本:呼喚社會共治體系
多年來,社會共治未能發揮有效作用,一方面是管理方式與市場不對稱,另一方面是強化主體責任不夠。草案中突出監管理念的變化,由政府管理向綜合治理轉變。也就是說,每個人既是參與治理的主體,又是接受治理的對象。
李華陽表示,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擊垮食品企業,法律畢竟是制裁手段,更多地還是依靠市場的激勵和政府的引導,實現個人、企業、市場、社會、政府全面參與,形成社會共治。
多起食品安全事故都是媒體暗訪曝出,然后政府打擊,企業補救,市場修復。盡管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圓滿解決,但對市場是巨大傷害。新的草案中明確指出:有關食品安全的宣傳報道應當客觀、真實、公正。
媒體界人士表示,媒體在食品安全問題求解中不能一味地暗訪曝光,而是發揮上下左右信息暢通的作用,促進風險交流機制的建立,打牢實現社會共治的基礎。監管部門通過平臺及時公布食品企業許可、備案、抽查檢驗、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等信息。這樣既可以倒逼企業珍惜聲譽,提高質量管理水平,又能夠幫助消費者辨別產品優劣。(記者 閆良生 陳天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