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兩年“以房養老”迎來大限 何以應者寥寥
6月30日,試點兩年的“以房養老”迎來“大限”。這份沉甸甸的養老政策響應者寥寥。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大試點城市只有60戶投保,并且僅有幸福人壽一家保險公司推出了相關產品。(據7月11日《京華時報》)
對于這份“成績單”,中國“以房養老”首倡者、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監事會主席孟曉蘇稱:“我當初設定兩年內有20戶投保就算成功,對如今的數據我已經相當滿意,第一批試點已經成功。”然而,作為中國保監會推行的試點,兩年期間應者寥寥,無論如何難說成功。
所謂“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保險版“以房養老”,就是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并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之后,保險公司將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于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保監會這樣評價“以房養老”:以房養老使老年人的房子由“死錢”變成了“活錢”,滿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養老和增加養老收入的兩大核心養老需求。同時,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顯著改善了退休生活質量。北京地區以房養老的首單投保者——康先生與馬女士夫婦,退休金加起來有7000多元,參與以房養老以后,每月從保險公司領到9000多元,“手里的錢寬松多了,可以考慮以前敢想但是不敢做的事了。家里的電器、手機、電腦都是新換的,我們想讓晚年生活質量更高點兒。”
但這對于許多老人來說不好復制。目前“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依然是社會主流,絕大多數老人希望把房子留給孩子,房子的產權還可能涉及子女,并非老人可以做主。再者,以房養老產品設計復雜、風險分散機制不完善。目前我國大中城市的房價波動較大,對于保險公司而言屬于微利經營,無法調動保險公司參與的積極性。
“以房養老”牽涉到金融業、社會保障、房地產等多個行業,同時還受到傳統文化的影響,相關政策的執行不僅需要頂層設計、統籌規劃,更需要全社會的理解和認知。試點兩年以來,諸多方面卻并無多少進展,表明這種新的養老方式未被大多數人接受與認可。
保監會表示,“以房養老”試點城市將擴容,并“在發展中解決問題”。顯然,改變“以房養老”應者寥寥的現狀,盡快提高公眾的接受度,是解決問題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