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天辦證89份 市國土局回應辦不動產權證為啥慢
自不動產登記制度在鄭州主城區全面實施后,不少操作問題暴露出來且被市民詬病。在這其中,因鄭州現行二手房交易流程而造成的“材料流轉速度慢”、“權籍調查等不起”等問題尤為突出。昨日上午,對于這些群眾意見較大的問題,大河報記者再次對鄭州市國土資源局(下簡稱市國土局)進行了采訪,該局相關負責人也對市民反應較大的兩個問題進行了回應。此外,據記者了解,從8月25日不動產登記制度在鄭州全面推行至今,鄭州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共頒出不動產權證(證明)89份。
已有5174件材料“流轉”至不動產機構,市民再提“一站式”受理
從9月4日鄭州市政府確定了現行房屋交易和抵押流程后,辦理二手房交易相關手續的市民需按照“先房管,后不動產”的順序前往兩個單位進行辦理,材料由兩部門負責“流轉”,這樣一來,群眾就得至少跑上兩趟。而對于需要辦理抵押的市民而言,“折騰”還需要再加一道,在不動產登記機構出具不動產權證明之后,還需返回房管局辦理相應的抵押手續。這樣一來,材料流轉的速度就成了所有進行二手房交易市民最為關心的一個問題。
據了解,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174卷材料從房管局“流轉”至不動產登記機構,但這一速度對于二手房的交易量而言仍顯不足。
“這樣‘流轉’下去啥時候是個頭?既然是‘流轉’肯定就需要人去接送件兒,‘一站式’受理不結了?”昨日上午,在鄭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事大廳,市民江先生給“材料流轉”算了筆賬,并期盼“一站式”受理早日到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鄭州在不動產轉移登記工作中所采用“材料流轉”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不動產登記工作的效率。在他看來,“一站式”受理能徹底解決這一問題,更重要的是避免了“交易因土地問題而最后‘卡殼’”。“各區都設立有行政服務大廳,都搬到那去辦公很難嗎?”
記者從市國土局獲悉,對于群眾所擔心的“材料到了,沒人通知”的問題,現在各個不動產登記機構已確定了通過電話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申請人。與此同時,二七分中心也已同步利用網絡平臺,通過行政服務中心官網將已到位檔案進行公示。
權籍調查“等不起”,人手急需補充
而針對市民“權籍調查等不起”的詬病,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也坦承“這項工作的推進速度確實較慢”。他向記者解釋說,權籍調查隊伍人手有限、“300多萬套存量房大多信息不全”以及要對幾乎每天都在增加的新房進行測繪的“重擔”,已讓他們感到“吃不消”。
這位負責人解釋說,不動產登記時所必須的“房屋界址點坐標”這一信息,在原房屋登記信息生成時并沒有產生。“通俗地說,就是不動產登記機構掌握著土地狀況,房管局將所有房產信息移交后,國土部門也知道了鄭州的房屋信息,但哪一座房屋坐落在哪一宗土地上,即它們之間的對應關系卻需要通過權籍調查來確定。”他告訴記者,目前鄭州“市內五區及三個開發區”均保證了每區擁有一支測繪隊伍,但這一現狀對比現實需求而言可謂“杯水車薪”。
與此同時,在目前鄭州的權籍調查工作中,還出現了“外業速度大大高于內業速度”的現象,簡單地說就是實地測繪完成數,大大高于“數據入庫數”。以金水區為例,該區權籍調查已完成外業測繪860宗,但完成“入庫”的只有127宗。這位負責人解釋說,這是因為前期工作流程中“數據格式不統一”等瑕疵所造成的。
針對市民對權籍調查太慢的詬病,該負責人也表示“將繼續向上級部門報告”,申請更多的人力、物力支持。與此同時,從技術上說,該局也已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數據”供權籍調查使用,盡量避免重復工作,提高效率。截至目前,鄭州全市已受理權籍調查3329宗。
此外,面對持續近一個月的二手房交易“腸梗阻”,很多市民都問過記者“鄭州到底辦出來不動產權證沒?”據市國土局介紹,截至昨日下午,鄭州市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共頒出不動產權證(證明)89份,但記者也發現,從各區分中心頒出的證件僅有11份。
對土地問題“卡殼”登記,國土局表示“尊重歷史”
自9月8日本報獨家報道了因土地問題可能會造成二手房交易“卡殼”的問題后,不少因土地問題造成“交易卡殼”的案例也越來越多地暴露出來。與此同時,前來查詢自己房屋所坐落土地是否存在問題的市民激增。
對于大量市民的這一憂慮,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土地問題,他們將從“尊重歷史、立足現實”的角度出發,分門別類地去處理。對于幾種“土地有問題”較為常見的現象,該負責人給出了進一步的解決方案。
對于目前“大部分省直單位‘房改房’沒有取得土地登記”的問題,市局爭取盡早建立省直單位區域土地登記基礎數據庫。
對于“宗地上部分建筑物超宗地界線”的問題,將采取擱置問題樓幢,將符合條件的樓幢先予辦理的方式進行解決。
對于“托斯卡納”等典型小區所出現的查封問題,將協調查封法院前來“厘清有問題土地邊界,變更查封范圍”,使小區業主具備登記條件的方式解決。
此外,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仍有許多市民詢問自己的房產沒有“小土地證”能否進行交易的問題。工作人員表示,如房屋擁有“小土地證”或房屋所坐落的土地取得“大土地證”,且無查封、無抵押、無改變用途、無跨宗地界線、無房地權屬不一致,就不影響辦理不動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