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3 08:05:00 來源:中原網-鄭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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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說賠錢賺吆喝 一方反對漲價
物業費收多少合適?
同期問題:車庫能否出租?
本期大問題:物業費
近日,本報連續推出“小區問題大發現”系列報道后,不少市民和業內人士致電本報討論物業費的問題。
鄭州市內半數物業公司采用市場調節價,以此來彌補物價上漲帶來的部分損失,但大多數業主反對物業公司提高物業費。
業主違規出租車庫存隱患
紅專路和姚寨路交叉口金成東苑小區的李女士來電稱,小區不少車庫被業主出租,有的車庫里存放著易燃物品,有安全隱患。
6月11日中午,記者在小區調查發現,很多樓房一樓的車庫,確實存在被出租開店或用作倉庫的現象。
在小區的大門口和中間位置,物業公司掛起了條幅:“禁止車位違法出租經營 共同維護和諧社區環境”。
負責小區物業管理的萬廈物業公司一負責人說,他們沒執法權,對業主的這種違規行為,只能勸阻、宣傳。
她說,根據2011年2月1日施行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房屋不得出租,違反規定的,應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以五千元以下罰款;對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
是不是這樣?記者將尋找答案。
問題討論:物業費收多少
官方:半數以上物管企業采用市場調節價
不少讀者打來電話詢問,物業公司收費標準高于政府指導價,是不是違規?
昨日,記者從鄭州市物價局了解到,《鄭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第七條規定:我市物業服務收費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該局公用事業價格管理處的高女士解釋說,多層住宅、高層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但普通住宅區已成立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已約定物業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的除外;寫字樓、別墅、公寓、商鋪等其他各類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也就是說,多層住宅、高層住宅也可采用市場調節價。
《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前,住宅物業建設單位應當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記者了解到,物業公司中標時,一般采用市場調節價。
“目前,鄭州已有50%~60%的物業公司采用市場調節價收費。”昨日,鄭州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處處長程建穎說,業主委員會成立以后,經過半數業主同意后,物業公司可采用市場調節價。
物業公司:希望提高物業費
中方園路和北三環交叉口附近的四季花城小區,目前采用市場調節價收取物業費。小區的物業公司有保安員14人、保潔員11人、維修工3人、綠化工2人、監控室工作人員3人,以及財務、內勤、客服、主管、經理各1名,共38人。
這家公司是一級物業資質,按政府指導價每平方米每月應收0.38元。他們采用市場調節價后,每平方米每月收取0.52元。
“每個月的工資開支在6.6萬元左右,而每月收入卻只有3.66萬元,加上維護、維修等費用,我們每年虧損四五十萬元。”物業項目部經理任茵茵說,保安“三班倒”以后,除了保安隊長,每個班只有4個人,而監控室的3個人也是“三班倒”,人員無法減少。采用市場調節價后,讓他們彌補了部分虧損。
“3年前工資是多少,現在工資多少?物業管理成本連年上漲,而物業費用雷打不動,物業公司的利潤就會越來越低,甚至虧損,為了能夠持續運行公司,只能節約成本降低服務標準。”一家物業公司的負責人說,這樣一來就容易使物業管理步入惡性循環。
他認為,目前,一些物業管理企業開始試水的市場調節價,能讓物業公司提供更好的服務。
業主:多數不贊同提高物業費
昨日,記者隨機采訪了10個業主,多數人反對物業公司提高物業費。
“物業公司那么多員工,工作繁雜,處理的事情也五花八門。物業公司給自己定的利潤是一定的,利潤逐漸降低,我擔心他們的服務質量會下降。”李女士說,她很體諒物業公司的難處,如果不讓物業公司維持經營,撤走之后的情況將會更糟。
李女士認為,在物價上漲的情況下,小幅提高物業費也在情理之中,但前提是提高物業服務標準。
劉女士持反對意見:“物業公司是否虧損,我們怎么會知道?既然物價上漲后虧損,他們為什么還在正常經營?有的物業公司光收費不辦事,很多工作都不盡心盡責。他們應該按政府指導價收費,收得高了我肯定不繳。”她認為,政府指導價充分考慮了多種因素,是經過論證和開公證會等程序才確定的,物業管理企業理應遵守。
她說,物價上漲同時,一些新的項目也給物業公司帶來了一定的利潤,比如產品推銷進場費、樓宇間費等。
還有的市民認為,鄭州和全國其他經濟水平相當的城市相比,物業收費持平,不應提高收費標準。
例子:沒保安,老兩口守護近10年
園田路26號院一名業主投訴說,春節前,他住的廟李鎮政府家屬院保安撤了。
這個小區有4棟樓房,均為多層建筑,分3個院子,二號樓和三號樓合并成一個院子。
二號樓和三號樓組成的院子里,懸掛著金水區相關部門授予的“治安良好小區”牌子。記者敲了敲大門口治安崗亭的門,沒人應聲,記者推門進入后,里面空空如也。
在該小區一號樓的院子里,記者見到了看護大門的毛先生夫妻。
毛先生今年60多歲,和老婆在這里工作快10年了。這里沒有物業公司,他們除了承擔保安的角色外,還要打掃地面和樓道衛生,每個月收費1500元左右,留下1200元錢當作兩人的工資,其余300元用作垃圾清運、公攤水電,以及笤帚、燈泡等的更新。
老兩口對能把這棟樓管理好感到欣慰,但對這么低的工資表示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