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前人養房60歲后房養人 以房養老悄然興起
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養老問題已經成為擺在市民面前的一個現實問題。“以房養老”也再度引起社會各界關注。日前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和走訪。
養老形勢嚴峻 服務難題凸顯
據了解,目前哈爾濱市人口老齡化問題十分突出,60周歲以上的老人有122.4萬,占全市戶籍人口的12.4%;80歲以上老年人有16.4萬人,占老年人口數量的13.6%;空巢老人達53.9萬人,占老年人口數量的47.8%;部分喪失和完全喪失自理能力的老人有21萬人,占老年人口數量的17.3%以上。據測算,哈爾濱市的老年人正在以每年3%的速度遞增,這意味著每年都會新增老人近4萬,哈爾濱市已進入老齡化社會,養老服務的難題越來越凸顯。
市老齡委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當城市的空巢家庭越來越多時,一些社會問題就會不斷顯露。空巢家庭是生命周期中的一個階段,所謂“空巢”,是指子女長大成人后從父母家庭中相繼分離出去,只剩下老年一代人獨自生活的家庭。而一旦配偶去世,則家庭生命周期進入鰥寡期。在空巢期與鰥寡期,老年人生活中容易面臨各種實際困難。
探索“以房養老” 提高生活質量
據市房產住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以房養老”是一種“倒按揭”養老模式,本質上是一種住房養老的財務證券化的模式,在國外又被稱為住宅的期貨化、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指的是房屋產權擁有者把自有產權的住房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后者在綜合評估抵押住房人年齡、生命期望值,以及預計房主去世時房產的價值等因素后,按月支付給房主一筆固定的現金。老年人在有生之年對該房產擁有居住權,離開人世后,房產就歸屬于銀行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
據市民政局一工作人員算了一筆賬,以擁有價值200萬元住宅的65歲男性為例,采用倒按揭模式將自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后,每月大約可領取2萬元現金,直至去世。而由于女性老人的平均壽命高于男性,若女性老人擁有價值170萬元的房產,每月大約可獲得1.4萬元左右現金。
記者在調查走訪中發現,許多哈爾濱市民對“以房養老”持肯定態度。其中年輕人比老年人更認同“以房養老”,而丁克一族則表示非常歡迎。在我市一家私企工作的白領尹女士表示:“‘60歲前人養房,60歲后房養人’挺好的,加上養老金,退休后不但衣食無憂,還可以游山玩水,生活得更滋潤。”
民間“以房養老” 市民受益匪淺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雖然我市目前還沒有正式推出“以房養老”,但哈市民間“以房養老”的卻早已悄然興起,許多老年市民從中受益。
我市某局機關的一位退休干部王先生今年69歲,他和老伴住在一套兩居室的住房里,自己另有一套位于南崗區果戈里大街附近、使用面積45平方米的兩屋一廚。子女各自成家,都有住房。王老先生和老伴退休金每月4700多元,經濟 (論壇 新聞)上也比較寬裕。這套房子始終對外出租,每月800-850元。老人興奮地對記者說:“每年一萬元左右的租金正好夠我們老兩口每年一次外出旅游的費用。”
據了解,類似王先生這種“以房養老”的老人目前在哈爾濱大有人在。現在許多哈爾濱老人在海南購置了房產,一些“候鳥老人”春夏秋三季在哈爾濱,把海南的房子租出去或委托當地的中介機構代為打理,而冬季去海南,又把在哈市的住房出租,這樣既把往返的路費等開銷賺了出來,還提高了自己的生活質量。
據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處處長石大慶介紹,哈市目前有各類養老機構上200家,床位10930家,含一日三餐在內,每月平均價位在700元左右。公辦養老機構入住率達到90%以上,民營養老機構入住率也達到70%以上。入住的老人多數都有自己的住房,但是由于子女不在身邊等各種原因非常寂寞,他們選擇住進老年公寓,把房子出租,用租金支付住老年公寓的費用,多數人還略有盈余。而每月的退休金,則完全用于購買日常用品和改善生活。
采訪中也有一些老年人對記者表示,房子住了大半輩子,都有感情了,想留給子女,還有部分老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倘若子女不孝,則愿意選擇以房養老。
實施“以房養老” 尚需破解難題
據市房產住宅局有關專家介紹,要使以房養老得以實現,需要滿足3個條件:首先,擁有對房子的產權,這樣才有出租或者抵押房屋的權利;其次,老人與子女分開居住,使得房屋的出租或者抵押不至于影響正常生活;再者,老年人的經濟狀況適中。
他說,考慮到具體情況,首先遇到的是觀念障礙。中國人的傳統觀念是,老人將自己居住多年的房產抵押出去,而無法留給子女,這樣的現實,令一些老人難以接受。此外,“以房養老”,必須輔之以透明、公正的法治環境。因為它涉及到房地產業、金融業、社會保障、保險以及政府部門等等,對這些領域的運作質量和監管水平要求相當高。
業內人士認為,“以房養老”似乎是目前最為合理,也最便于借鑒的養老模式。但要注意的是,在國情、社會制度和經濟發展水平有著巨大差異的情況下,在發達國家取得成功的“以房養老”在我國實行,或許要經歷諸多考驗。
專家指出,倒按揭的評估標準非常復雜,除了估算房屋價值以及未來房價走勢,還要估算老人壽命,潛在風險較大。同時,銀行還要培育一批類似保險精算人的測算人群,這不是短期內能夠解決的。另外,我國尚未出臺遺產稅,也使得“以房養老”模式前進步伐緩慢。據了解,在國外,若要為子女留下房產,至少要向國家繳納35%—65%的遺產稅,這也是國外更多人接受“以房養老”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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