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婚慶“合同陷阱”有妙招 表述模糊需“較真”
隨著“金九銀十”的到來,婚慶市場日漸走俏。不過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婚慶市場發展較快,但行業門檻相對較低,導致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部分商家缺乏規范化管理甚至誠信缺失,在簽訂婚慶合同的時候設置各種名目的“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記者從工商部門了解到,有關婚慶禮儀方面的糾紛,多集中在合同事先約定不明確不詳盡等方面。商家利用格式條款加重消費者義務而事先又不說明,以口頭承諾贈送的某些項目來誘惑消費者,或以“霸王條款”牽制消費者,而某些消費者僅通過商家的口頭介紹或口頭約定,不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就在合同上簽名,自身權益必然受到侵害。如:某婚慶公司與消費者簽訂的合同中,只寫了“婚禮會場布置A套餐11000元, B套餐16000元”,而對“A套餐”、“B套餐”的具體內容并沒有明確寫明,只是由商家口頭進行介紹。由于合同中對服務內容的表述模糊,一旦發生消費爭議婚慶公司就能占據有利地位,借此逃避違約責任。再比如合同中約定“在本公司預定婚慶,要選擇本公司指定的司儀即婚禮主持人,不得另聘他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婚慶公司捆綁搭售其指定的司儀,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工商部門提醒新人在與婚慶公司簽訂合同之前,不要盲目聽從商家的種種承諾,不僅要簽訂書面合同或協議,而且簽訂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相關條款。如發現有類似于的“霸王條款”時要勇于說“不”。如與商家協商不妥,可撥打12315舉報電話及時向工商部門投訴。
(原標題:防婚慶“合同陷阱”有妙招 表述模糊需“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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