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稱十年內銀行等金融機構將納入國資委監管
2003年4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國務院國資委”)正式掛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有了唯一責任人——如果國有企業經營得不好,就要打國資委的板子。” 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邵寧說。
然而,雖然名為“監管國有資產”,但截至2013年3月,歸屬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央企僅115家;另有多個中央部委的6000多家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化經營的國有資產,以及中央所屬的金融類資產,均不在國務院國資委監管之內。
2011年1月,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張德江在全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提出,要“拓寬監管范圍,逐步做到全過程、全方位監管,不留死角,不留遺漏,不出現重大失責”。這在當時被廣泛解讀為來自中央層面對構建“大國資”監管格局的指示。
2013年1月,在昆明召開的全國國資委系統指導監督工作座談會上,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再次強調,要堅定不移地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深入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
成立10年,國務院國資委先后經歷了李榮融、王勇兩任主任,從2003年組建運行起步,他們逐步完善體制機制,并于重點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如實施經營業績考核、進行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試點、積極推進股份制改革、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推進企業的重組整合等。而這些舉措當時都曾引發國資委擴權的爭議。
如今,面對建立金融國資委、文化國資委的呼聲,“國資委再擴權、確保一個國資委”也再次引發爭議。
下一個10年,國資委是否會迎來“大國資”時代?
“大國資”時代到來?
雖然至今為止尚未形成關于“大國資”系統的、完整的概念表述,但在國資監管系統和理論界,所謂的“國資監管大格局”至少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對經營性國有資產包括金融、文化等所有領域經營性國有資產實行集中統一監管;二是中央、省、市三級國資委加強溝通和聯動,上級國資監管機構加強對下級國資監管機構行使指導和監督職責。
時任國務院國資委主任的王勇坦言,國有企業改革仍處于過程之中,需要進一步解決的體制、機制、結構和歷史遺留問題仍然很多,難度也將越來越大。
3月,王勇升任國務委員,國資委進入下一個10年
有輿論推測,國資委的下一個10年或將迎來“大國資”時代。一個明顯的信號是,在前十年打下的國資監管體制基礎上,“大國資”監管格局在國資系統內部被不斷強調。雖然尚未形成系統和完整的表述,但據悉,“大國資”成為“十二五”期間國資工作的主要任務之一,并被擺在首要位置,總體思路被概括為“大國資、一盤棋”。而且,在地方國資委的推動下,“大國資”監管格局已初顯成效。
國資委管不了全部央企
在國資監管系統人員的講述中,整個監管大格局,最大的難題是將其他部門監管之下的經營性資產納入國資委的統一監管。這意味著要打破原有的部門利益格局,阻力重重。造成這一尷尬局面的深層原因,是現有政策對國有資產監管權分配的多元。
早在2003年3月,國務院國資委組建人之一黃淑和接到的第一個任務是制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下稱“《條例》”)。當時,黃淑和組織了一批精兵強將起草這個文件,兩個月后,這個綱領性的文件正式發布。《條例》明確了國資監管機構代表政府實行出資人的職責,但也明確,金融機構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不適用《條例》。
從2004年1月起,國務院國資委執行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將179家中央企業納入考核。
后來,經過一系列的兼并重組,截至2013年3月,歸屬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央企有115家。這些央企大多屬于關系到國家經濟命脈、國家安全的大型企業,屬于國有經營性資產。
但經營性國有資產并不止這115家。目前,中央80多個部委的6000多家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化經營的國有資產,以及中央所屬的金融類資產,均不在國務院國資委監管之內。
例如,銀行等國家金融機構由央行、銀監會來行使管理職責,其資產直接歸財政部管理;中央級電視臺和報刊,其監管實際歸主辦單位,其資產和保值增值情況只是在財政部登記備案;中央文化企業的國有資產監管則由財政部文資辦負責。
這一國資監管的現實最后被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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