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QFII新規出臺 試點擴大投資放寬
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試點辦法正式修訂實施,擴大試點機構類型、放寬投資范圍限制等新規落地。此前市場議論較多的境內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等的香港子公司現已被列入新規中。同時,原規定中的投資股債比例限制也在新規中取消。
擴大試點類型
放寬投資范圍
中國證監會6日公布了《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和《關于實施〈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的規定》。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發布的試點辦法與原有規定相比著重修改兩方面內容。
一是擴大試點機構類型。為確保RQFII試點順利推出,試點初期參與機構僅限于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此次修改RQFII法規后,境內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香港子公司或注冊地及主要經營地在香港地區的金融機構將可以參與試點。
二是放寬投資范圍限制。修改后,允許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主決定產品類型,RQFII在經批準投資額度內,可以投資于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轉讓的股票、債券和權證;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固定收益產品;證券投資基金;股指期貨;證監會允許的其他金融工具。同時可參與新股發行、可轉債發行、股票增發和配股的申購。
此外,修訂的法規明確了RQFII投資范圍和持股比例等相關要求,即單個境外投資者對單個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10%;所有境外投資者對單個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總和,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30%。另修訂后的法規還簡化了申請文件,便利試點機構的投資運作。
香港證監會
歡迎RQFII新規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昨日公開表示,特區政府歡迎RQFII的新修訂,擴大RQFII試點范圍至所有香港的持牌資產管理公司,并放寬投資限制,有利于香港市場推出更多創新和多元化的人民幣投資產品。此措施既可進一步深化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亦可促進人民幣資金在內地與香港之間的跨境使用和循環,有助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2011年底RQFII試點推出后,市場高度關注,目前試點已一年,對促進人民幣國際化、擴大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支持國內證券機構拓展境外業務發揮了積極作用。
RQFII總投資額度已達2700億元人民幣。目前,已有27家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香港子公司獲得RQFII資格,合計獲批投資額度700億元。其中,24家試點機構獲批額度合計270億元,用于發行債券類產品;4家試點機構推出RQFII-ETF產品,累計獲批額度430億元,境外投資者認購積極,凈匯入資金近400億元,全部投資股票。
(姚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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