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鼓勵中小投資者及機構參與上市公司治理
據上交所消息,2013年1月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外發布實施《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上交所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提問時表示,《指引》在前期廣泛對外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合理吸收了包括上市公司在內的各方市場主體的意見和建議,并作了相應修改與完善。
該負責人接受記者提問時表示,通過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上交所共收到60余份反饋意見,以及954家滬市上市公司填寫的調查問卷。從反饋意見的總體情況看,市場各方主體對《指引》的征求意見稿給予了積極評價,同時也對一些具體的條款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對此,上交所進行了認真梳理、分析和吸收,對《指引》的征求意見稿做了修改與完善:
一是對現金分紅備選方案中的超額股利政策作了細化;二是專門增加條款對上市公司利潤分配基準和《指引》所涉分紅比例的衡量標準作了明確;三是對采用剩余股利政策但現金分紅比例超過30%的上市公司應履行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進行豁免;四是明確了特定情形下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表決結果分段、分市值披露的適用范圍僅限于A股股東;五是對現金回購股份的激勵措施予以進一步明確;六是鼓勵中小投資者特別是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進一步強化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外部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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