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研究新股發行方式 擬推發行認沽權證
針對IPO在審企業逾800家的問題,業內人士表示,應以創新思維來考慮新股發行問題,“關閘”暫停融資的做法已不能應對新的市場情況。
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上交所有關部門正研究創新新股發行方式。例如,在新股發行時發行認沽權證,投資者可在三年后行權,以此保證投資者的利益,投資者可將該權證理解為固定收益產品。同時,上市公司因為增加或有負債,對自身的發展要求更高,對IPO發行定價將更為理性,首發價格不會虛高。此外,可考慮以多種融資方式解決融資難問題。例如,擬上市公司可以先發行可轉債融資,待未來公司業績增長,投資者可以轉股,公司自然成為上市公司。該舉措既能為投資者提供保護,也不影響公司融資。
業內人士表示,解決一級市場發行對二級市場負面影響的問題,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才是真正合適的發行方式。某券商保薦代表透露,下一步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有不少新思路。例如,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逐步淡化對盈利能力判斷,將審核重點轉移到提高信息披露質量、風險提示充分性上來。研究進一步改善發行條件,健全新興業態和商業模式企業信息披露制度和市場準入安排。
某券商首席經濟學家建議,在新股發行方式中引入批量發行,由交易所決定發行時機,協調發行者和投資者之間的供需關系。新股發行最終應實行注冊制,但目前投資者專業水平和投資理念尚存在較大欠缺,審核還是需要的,但總體來看不應有太多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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