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層擬進一步放開創業板準入門檻
2012年第三次保代培訓日前在成都舉行。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該次培訓上透露,創業板的行業、準入門檻未來將進一步放開;下一步工作設想包括創業板預審員會對申報材料是否符合發行上市條件提出明確意見;未來將優化首發管理辦法,可能放寬盈利要求。
據上述部門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將優化創業板首發管理辦法,設定合理財務指標,降低準入門檻并放開行業限制,設定多元化、靈活的上市指標體系;創業板預審員會對申報材料是否符合發行上市條件提出明確意見。
繼今年第二次保代培訓傳出將修改首發管理辦法之后,監管層有關人士在本次培訓時表示,該修改可能放松盈利要求,不再就無形資產占比進行規定,但是取消發行條件限制必須加強信息披露,風險揭示要到位。該人士還指出,未來將逐步淡化盈利能力判斷,客戶集中、行業波動等均可以風險揭示取代盈利能力判斷,風險披露越深刻全面充分具體,通過審核的可能性越高。他表示,在審核中不擔心業績波動的公司,反而是非常擔心報告期內高成長的公司。利潤下滑如果是因為行業周期影響,并且不至于因此不能滿足發行條件的,均不會因為利潤下滑的原因而被否。
針對突擊申報首次公開募股(IPO)的情況,證監會發行部有關人士指出,一些保薦機構在有效期截止日前幾日申報,受理通知時財務資料已過期,甚至有些企業文件不齊備、條件不具備就急忙申報,未獨立盡職,導致內控質量下降。他要求保薦機構保薦代表人把基本功做扎實,避免趕進度,對截止期前幾日申報的企業,目前已不受理申報。此外,他還表示,證監會將關注環保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并將健全對于新型業態和商業模式企業的信息披露制度和準入安排。
就同業競爭問題,有關專家指出,對于某些大的集團有少量因政策限制導致存在同業競爭問題,可按重要性原則進行處理,但不能以重要性原則規避該問題,也不能為了滿足發行條件做形式上的完善,如關聯方非關聯化等;限于資質、認證等無法短時間解決的可采取切實可行的方案、計劃消除同業競爭的影響;就外商投資企業等實際存在的市場分割協議可一事一議,并非完全不可行。(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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