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適當公開IPO審核標準及意見
證券時報記者昨日獲悉,中國證監會會計部日前召集立信、中瑞岳華、天健、京都天華等會計師事務所的現任或前任發審委委員,針對國內擬上市公司上市動機和美化業績手段、會計師事務所首次公開發行(IPO)業務執業情況及其他相關問題進行了座談。
與會代表指出,目前公司上市的動機主要包括增加企業融資渠道、提升企業品牌形象、追求個人財富最大化等。一些公司上市美化業績的基本模式是先畫業績曲線,再規劃報告期業績,目的是制造曼妙業績曲線和虛假成長性,基本手段是通過調節營業收入、成本、費用三大要素來實現。會計師事務所IPO業務執業中存在的問題有外部環境方面的原因,也有自身執業方面的原因。外部環境包括社會誠信意識淡薄,審計時間不充分、收費不合理,與IPO審核部門缺乏有效溝通機制等。自身的原因包括專業勝任能力參差不齊,未做到勤勉盡職,在諸多環節本末倒置,如在形式上注重審計程序,輕實質判斷等。
會議認為,要妥善解決上述問題,需要監管層與會計師事務所共同努力。從監管層角度出發,應建立和完善與會計師事務所的IPO業務溝通機制;加強監管部門之間的溝通,出臺相關扶持措施,提高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業務的收費水平;加大對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培訓力度,注重對目前證券業務新政策、新法規及市場風險較高領域的講解和培訓;督促總所加強對分支機構執業質量的管理;以適當形式對外公開IPO審核標準及審核意見;加大對違法違規發行人和中介機構的處罰力度。從會計師事務所角度出發,應在業務承接階段就做好全面調查工作,堅決拒絕承接存在欺詐上市嫌疑的IPO業務;要針對“做假重災區”實施有針對性的審計程序;要切實關注公司的信用政策和應收賬款的形成過程,牢牢樹立“資產負債表”審計觀。
證監會會計部近期還就今年4月~5月期間的10起媒體報道和質疑與審計師進行了溝通。初步分析顯示,其中媒體對2家公司的報道缺乏事實依據,2家公司的會計處理或信息披露存在瑕疵,2家公司應補充披露相關信息,3家公司會計處理符合準則規定,1家公司尚需進一步了解情況。
針對此次發現的問題,證監會會計部建議審計師加強對上市公司享受稅收優惠適當性的審計;上市公司則進一步加強對有助于投資者理解公司財務狀況的相關財務和非財務信息的披露,以減少財務報表使用者因信息披露不充分產生的誤解。(鄭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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