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啤酒3.3億壞賬無法回收 3044萬來自政府部門
8月15日,青島啤酒(600600.SH)發布中報顯示,公司計提的壞賬準備金達3.3億元,公司表示該筆壞賬可能面臨無法收回。記者發現,來自關聯企業的壞賬比例達85%,另外15%來自政府部門。
資料顯示,所有壞賬中,長期應收款的1.99億元均為青島啤酒通過銀行發放給子公司的委托貸款;外加應收賬款8010萬元,其他應收款5126萬元,共計3.3億元。數據顯示,長期應收款中的1.99億元,均來自青島啤酒通過銀行發放給子公司的委托貸款。根據會計準則,來自子公司的欠款一般不予計提壞賬準備金,一位會計師對記者表示,可能是壞賬損失實際發生了,一般來說,除非子公司出現資不抵債等非正常情況,在中介的要求下,根據謹慎性原則,可能會被要求計提壞賬準備。另外應收賬款的8010萬元中包括兩項來自青島啤酒的聯營企業,其中青島啤酒聯營公司青島啤酒(廣州)總經銷有限公司的欠款為1886萬,聯營公司北京青島啤酒銷售有限責任公司的欠款為1125萬,共計3011萬元。其他應收款中有兩項來自政府部門,青島市地稅二分局欠款1300萬,青島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土資源局欠款1744萬,共計3044萬。
據了解,青島啤酒采取的賬齡分析法的壞賬計提比例為6個月~1年計提5%,1年~2年的計提50%,2年以上的計提100%。值得注意的是,菏澤市牡丹區財政局對青島啤酒的1000萬欠款,賬齡3年以上,但并未進行壞賬計提。青島啤酒指出,存在客觀證據表明本集團將無法按應收款項的原有條款收回款項,計提壞賬準備。青島啤酒對以上欠款均已計提壞賬準備金。
據了解,青島啤酒曾就青啤北京的欠款事項向法院提起訴訟。資料顯示,在青島啤酒所有債務中,未計提壞賬的有部分來自為子公司委托貸款,金額共計1.29億元,其中,3家子公司欠款3年以上,金額達1.1億元。
截止收盤青島啤酒跌4.00%,收于33.10元/股。(羅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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