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公告兩公司IPO被否原因
第一財訊:證監會近日公布了上海冠華及廣州白云電器IPO被否原因。上海冠華不銹鋼制品公司二次上會被否源于首次上會的“虛假信息披露”;白云電器則是獨立性方面有嚴重缺陷,因此沒有通過首發申請。
證監會公告顯示,上海冠華2月8日二次登堂上會受審,遭發審委再度否決。翻查上海冠華前后兩份招股書,盡管公司通過股權轉讓消除了首次上會多家投資公司突擊入股問題,但是新版招股書亦暴露出舊版招股書存在重大虛假記載。
證監會近日公告,2007年10月上海冠華增資入股的股東中,有凌薏投資等4家股東當時的實際控制人及股東,與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存在有親屬關系。此外2007年供應商宏頌不銹鋼、寬裕不銹鋼、柳飛五金增資入股增資入股上海冠華持股比例分別為1.88%、1.40%和0.57%,其中宏頌不銹鋼、柳飛五金實際控制人與公司高管有親屬關系。且上海冠華與上述3家供應商的交易在報告期內持續存在。
發審委在二次審核中關注到,上海冠華前次申報材料未按照有關規定披露上述事宜,也未在前次發審會現場聆訊中如實作出說明。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下稱“首發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不符。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申請不予通過。
業內人士指出,上海冠華或將受到嚴懲。根據相關規定,發行人向證監會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除按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處罰外,證監會將采取終止審核并在36個月內不受理發行人的股票發行申請的監管措施。
而幫助其首次上會的保薦機構及保薦人也難辭其咎。2010年6月,上海冠華首次沖擊資本市場,當時保薦機構為愛建證券,保薦人為梁亮、劉凡。在上海冠華第一次公布的招股中,凌薏投資、宏頌不銹鋼等公司均被披露為“與上海冠華不存在關聯關系”。
業內人士表示,這屬于典型的“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根據《首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保薦人出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發行保薦書、證券服務機構未勤勉盡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都將受到處罰。
此外,證監會還公告了廣州白云電器IPO被否原因。發審委表示,白云電器實際控制人為胡氏五兄妹,其子女又共同投資設立白云電氣集團,并通過該集團參、控股12家企業。該等關聯方多與公司同屬于輸變電設備行業,且存在同一客戶的情形。
其中,參股企業東芝白云真空開關管(錦州)有限公司的主營產品真空開關管主要配套在10-35KV真空斷路器中。該公司2009年和2010年向廣州東芝白云電器設備有限公司的銷售收入占其自身營業收入的比重在30%以上。同期公司與廣州東芝白云電器設備有限公司之間存在持續關聯采購和銷售。上述情況顯示白云電器在獨立性方面有嚴重缺陷,首發申請不予通過。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