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要求各銀行不得新增平臺貸款規模
4月15日下午消息 新浪財經獲悉,銀監會近日下發《關于加強2013年地方融資平臺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其要求各銀行控制地方平臺貸款總量,不得新增融資平臺貸款規模。對于現金流覆蓋率低于100%或資產負債率高于80%的融資平臺貸款占比不高于上年。
落款于4月9日的這份《中國銀監會關于加強2013年地方融資平臺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強調各銀行要控制平臺貸款總量。按照“保在建、壓重建、控新建”的基本要求繼續堅持總量控制。
銀監會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不得新增融資平臺貸款規模并嚴格了新發放平臺貸款的條件?!吨笇б庖姟访鞔_必須滿足六個前提條件:一是現金流全覆蓋;二是抵押擔保符合現行規定,不存在地方政府及所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直接或間接擔保,且存量貸款已在抵押擔保、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方面整改合格;三是融資平臺存量貸款中需要財政償還的部分已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并已落實預算資金來源;四是借款人為本地融資平臺;五是資產負債率低于80%;六是符合《關于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的通知》有關要求。
《指導意見》明確,新增貸款應主要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融資平臺、保障性住房和國家重點在建續建項目的合理融資要求。對于現金流覆蓋率低于100%或資產負債率高于80%的融資平臺,各銀行要確保其貸款占本行全部平臺貸款的比例不高于上年水平,并采取措施逐步減少貸款發放,加大貸款清收力度。
銀監會要求各銀行建立包括銀行貸款、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信托計劃、理財產品等在內的全口徑融資平臺負債統計制度。此外 銀監會還要求銀行審慎持有融資平臺債券,不得為平臺債提供擔保。
銀監會要求各銀監局要匯總轄內融資平臺貸款償還情況,按季進行風險分析。對于不能按方案落實資金來源、未能按期償還到期貸款或存在以貸還貸問題的,各銀行要立即向監管機構報告,并及時與地方政府進行溝通,采取措施及時處置,避免出現重大違約事件。 (丁蕊 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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