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緩解IPO重啟擔憂 重提在審企業可發公司債
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3月8日透露,“最近證監會決定,對出具警示函的發行人、中介機構等同時實行稽查介入,進一步加大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增強監管措施的威懾力。 ”
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是在回答“最近對一些嚴重違規創業板公司和保薦機構只是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這種處罰太輕了”的問題時透露出上述消息的。
而除了嚴打問題,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昨日還對首次公開發行(IPO)排隊企業難題、IPO融資融券業務是否會沖擊股市等熱點話題一一做出回應。
其中,對于目前各方擔憂證監會可能重啟IPO,證監會“舊事重提”,稱目前正在組織開展IPO在審企業2012年度財務報告專項檢查,客觀上可能會導致申請企業數量減少;另一方面,證監會也在通過允許在審企業發公司債等舉措緩解排隊企業的融資壓力。
加大違規查處力度
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昨日問答中最有新意的部分在于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問題。
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透露,“最近證監會決定,對出具警示函的發行人、中介機構等同時實行稽查介入,進一步加大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增強監管措施的威懾力。 ”
據了解,證監會對上市公司及中介機構的管理主要包括日常監管、立案稽查、行政處罰、移送司法等各環節,稽查介入則表示查處力度加大。
按照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的說法,對資本市場發生的違法違規失信行為,證監會目前可以依法酌情對當事人采取各種監管措施,包括監管談話、警示函、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暫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的文件、公開譴責、責令處分有關人員、責令解除職務、撤銷任職資格、暫停核準新業務、限制股東權利、臨時接管等18種類型。
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稱,監管措施是證監會在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中常用的一種行政手段。根據證監會誠信檔案現有數據統計,2002年至今,證監會系統累計對上千名當事人采取監管措施約800多次。
在審企業發債細則待明
和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相比,市場或許更關注證監會對IPO排隊企業難題的回應。
目前,市場普遍擔憂證監會可能重啟IPO,受此影響,3月7日A股午后一度跳水,近兩日股市走勢也頗為疲弱。
對此,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稱,證監會一直在不斷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具體舉措包括:鼓勵企業申報公開發行前先在場外市場掛牌交易,改變企業全部向主板、創業板申報的格局。適當放寬對企業申報前融資和在審企業私募股權融資的限制,明確在審企業可以發行公司債,多渠道化解當前融資困局。放寬內地企業到境外市場發行上市條件,充分利用境內外“兩種資源和兩個市場”。
早報記者注意到,證監會提到的上述舉措在去年12月份就有報道,但具體如何操作則還未正式發布。
關于在審企業可以發行公司債的問題,此前報道曾提到證監會正在修改公司債發行辦法,且已完成征求意見。主要修改內容包括:對公司債引入了非公開發行方式,取消了公開發行的保薦制和發審制,將發行主體從已上市公司拓展到全部公司制法人。
“融券標的擴容對A股沒有重大影響”
另一個備受市場關注的問題是,針對近日推出的融券標的擴容政策,有投資者提問證監會:這是否會造成市場動蕩,尤其對于新增的部分創業板公司,是否會導致創業板持續下挫?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