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劃定企業發債紅線 負債率超90%不予核準
今年以來,我國企業債券發行勢頭迅猛,據數據統計顯示,今年前11個月企業債發行總額達5713.53億元,已超出去年全年一倍。
昨日(12月20日),國家發改委正式下發《關于進一步強化企業債券風險防范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為有效加強企業債券償債風險防范管理,促進企業債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對企業債發行主體資產負債率、償債措施及評級作出細化規范。
明確負債率等級
企業債的連續增長已致使部分企業債臺高筑,企業資產負債率出現偏高的情況,對此,國家發改委在《通知》中首次對企業債發行主體資產負債率作出細化規范。
發改委表示,針對資產負債率在65%~80%之間的發債申請企業,在審核工作中,對償債風險實行“重點關注”;資產負債率在80%~90%之間的發債申請企業,原則上必須提供擔保措施;資產負債率超過90%,債務負擔沉重,償債風險較大的企業發債,不予核準。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說,“如果要按照企業的資產負債率來控制企業的債券發行,那么發債主體的負債率應該如何核實?這是必須關注的一個問題,不能他說負債率是多少就是多少。核實發債主體的負債率,有時間成本和人力成本的投入等問題需要解決。”
中投顧問金融行業研究員邊曉瑜表示,措施的制定只是防范風險的第一步,而最終效果如何?還需觀察措施的落實情況。對資產負債水平的細分能夠幫助監管部門審核企業的風險構成,進而確定其是否具備發債資格及債務風險。若這項措施能夠很好落實,企業債券的風險將會大幅降低,債券市場整體環境也會有所改觀。
在上述總體細則之外,發改委還表示,對負債率低于65%,但負債絕對額較大的發債申請企業,在審核中也將給予“重點關注”,對能夠提供有效抵、質押擔保或第三方擔保措施的 “重點關注”類企業,將優先核準發債申請。
盡管對資產負債率超過90%的企業發改委表示不予核準發債,但發改委同時稱,對實行有效的多種復合性風險防范措施的企業,可適當放寬資產負債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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