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間交易商協會啟動向券商開放主承銷資格工作
中國銀行(601988)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昨日發布公告,啟動證券公司類會員參與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市場評價工作。這是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管理市場化、參與機構多元化邁出的重要一步。
近年來,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市場飛速發展,截至今年10月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余額已達4萬億元,累計發行量已達7.8萬億元。目前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共24家,包括22家銀行和2家證券公司。上述機構是在2005年經市場成員評議推薦,人民銀行認可獲得主承銷商資質。2008年4月,人民銀行頒布《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授權交易商協會對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實施自律管理,此后人民銀行不再對相關主承銷商和承銷商資格給予審核認可。
為進一步培育和建設多元化承銷隊伍體系,建立承銷機構的進入和退出機制,交易商協會組織市場成員制定了《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相關會員市場評價規則》,并于2011年組織實施了意向承銷類會員(銀行類)市場評價工作。此次證券公司類會員市場評價工作啟動,再次以市場化的方式打開了金融機構進入主承銷商的通道。
交易商協會表示,市場化是協會推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隊伍自律管理工作所秉承的原則。協會通過建立會員市場評價機制,邀請市場參與各方共同對希望開展主承銷業務的機構進行綜合評價,以市場化的運作方式選擇資質優秀、業務能力突出、市場聲譽良好的機構進入主承銷商隊伍。市場評價所有指標均在協會網站公布,評價工作每一環節都充分保證透明度和公開性,確保評價結果客觀、真實、準確地反映參評機構的情況。
此次市場評價指標體系包括機構資質及業務評價、市場評價、交易商協會秘書處評價三類指標。機構資質及業務評價指標是指對承銷業務相關會員的基本資質、部門設置及人員配備、市場表現等情況的評價;市場評價指標是指同業拆借中心、中央國債公司、上海清算所及相關市場成員代表對申請機構業務能力和誠信狀況等情況的評價;交易商協會秘書處評價指標是指交易商協會秘書處對參評會員遵守交易商協會相關自律規則等情況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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