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債發行醞釀重大變革
IC/供圖
企業債承銷或迎“變臉”
記者獲悉,7月20日,負責企業債審批發行的相關監管機構召集國內17家證券公司高管開會,主要議題即為債券市場承銷發行制度變革。
改革的主要內容為兩點:一是對企業債券的審批權限統一收歸國家發改委,而非地方發改委,地方只用備案即可;二是根據各券商資質的高低實行企業債券承銷“通道制”,判定券商資質的標準主要是依據券商工商注冊資本金。
據介紹,監管部門之所以計劃將企業債承銷改革成“通道制”,主要是考慮到債券的兌付風險問題,因為前幾年企業債券尤其是城投債的發行在風險控制上相對欠缺。該監管部門希望以企業債承銷家數多寡掛鉤券商注冊資本金高低的辦法,鼓勵證券公司增加內部風險控制,規避此前存在的兌付風險,從而適度抑制當前企業債券發行規模暴增的目的。
統計顯示,2011年全國企業債券發行規模為3485.48億元;2012年上半年,我國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就已達到3123億元。
如果上述“通道制”一旦付諸實施,對當前企業債券承銷格局和發行規模將產生很大影響。然而,監管部門的這番“苦心”并未得到市場和券商的廣泛認可。
回頭路之爭
記者采訪多家券商獲悉,出席會議的券商代表對通道制普遍不認可。
“這樣改革不太合適,是在走回頭路。”一家注冊資本金為20億以上的券商固定收益部總經理表示,如果采用“通道制”,該公司每年的額度最多也就2~3個項目,根本不可能有市場競爭力。這家券商,近兩年通過市場化手段吸引一批優秀人才等方式,企業債券承銷業務起色顯著,連續兩年保持6個項目以上的規模。
“現在證券市場改革方向是加強市場化,都在盡可能減少行政審批,增加透明度。”北京某券商債券業務部副總理表示,在此大背景下,監管部門首先應該思考該政策是否符合市場發展趨勢。
記者調查結果顯示,對“通道制”的態度大致有兩種:注冊資本金50億元以上的券商基本持支持或中立態度,它們認為該政策對自己利大于弊;注冊資本金在50億元以下的,則持堅決抵制態度。
“一般而言,注冊資本金高的券商債券項目相對較少,因為它們只盯著大項目,不屑于爭奪小項目,改革將讓這些券商獲得充足的承銷額度。而注冊資本金小的券商,完全靠實力和口碑做業務,改成通道制之后,即使搶到項目承銷權,但可能因缺少額度而無法開展業務。”一家注冊資本不到15億元的券商投行部負責人分析說。
多位券商人士對記者表示,通道制是我國證券市場10年前的產物,當時就產生許多問題,因此最終廢止。現在企業債發行重提通道制,似乎與當前鼓勵開放、鼓勵市場競爭的大方向不符合,是在走倒退的回頭路。(李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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