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允許可轉換公司債作為質押券回購交易
深交所昨日發布公告,為進一步完善深圳債券市場基礎制度,簡化債券回購模式,提高市場吸引力,擬實施“統一國債回購與企業債回購品種”和“允許可轉換公司債券作為質押券進行回購交易”兩項措施。
深交所表示,深圳市場國債回購與企業債回購品種統一后的債券回購(下稱新債券回購)品種按期限分為1日、2日、3日、4日、7日、14日、28日、91日和182日九個品種。新債券回購的證券代碼和證券簡稱繼續沿用原國債回購的代碼和簡稱。新債券回購的交易適用深交所《交易規則》、《債券、債券回購交易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業務規則。
深交所表示,以上兩項措施擬與提高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效率等項目同時實施,實施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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