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府采購市場:為小微企業打通“綠色通道”
近日,河南省下發《關于政府采購促進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多措并舉,為小微企業進入政府采購市場打通“綠色通道”,助其在政府采購市場發展壯大。
據了解,《實施意見》對小微企業在政府采購市場的扶持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
首先,建立小微企業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便捷渠道、消除限制壁壘。根據《實施意見》,凡是使用財政性資金的政府采購項目,在滿足項目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優先購買小型微型企業制造的貨物、承擔的工程或服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小型微型企業自由進入本地區和本行業的政府采購市場,不得以注冊資本金、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供應商的規模條件對小型微型企業實行歧視性待遇或差別待遇,不得使用特定供應商的技術標準排斥小型微型企業。
其次,為小微企業預留預算份額和項目,以此實現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實施意見》提出,負有編制預算職責的部門要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20%的份額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采購。對預留給小型微型企業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在組織采購活動時,應當在招標采購文件中注明該項目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
再其次,支持小微企業有效獲得政府采購合同,給予小微企業政府采購評審價格折扣,零星采購優先授予小型微型企業。同時,擴大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和服務定點范圍,將小型微型企業提供的、適宜政府采購協議供貨的產品,通過政府采購方式納入到協議供貨范圍,為小型微型企業產品提供更多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機會。
最后,鼓勵小型微型企業聯合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加強小型微型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信用擔保工作,加快小型微型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資金周轉,努力改進對小型微型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服務。
河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相關工作人員表示,2012年,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在政府采購政策層面明確了對小微企業的支持,此后,北京市、重慶市等相繼出臺了政府采購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相關配套文件。此次河南省《實施意見》的出臺,結合當地實際,為該省小微企業在政府采購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有效的政策支持,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將繼續關注小微企業的發展,做好與此相關的監督管理工作。
(記者 梁爽 通訊員 余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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