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鳳祥等金店被罰上千萬元
昨天下午,在央視 《對話》節目現場,國家發改委公布了對操縱黃金、鉑金飾品價格的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以及老鳳祥銀樓、老廟、亞一、城隍珠寶、天寶龍鳳五家金店的價格壟斷行為的處罰決定。依法對五家金店處上一年度相關銷售額1%的罰款,共計人民幣1009.37萬元。
國家發改委稱,經查,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多次組織具有競爭關系的會員單位商議制定《價格自律細則》,約定了黃金、鉑金飾品零售價格的測算方式。執法人員調查發現,這五家金店黃金、鉑金飾品零售牌價全部落在測算公式規定的浮動范圍內,并且調價時間、調價幅度以及牌價高度一致。
《反壟斷法》第十六條規定,行業協會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反壟斷法》禁止的壟斷行為。鑒于行業協會在組織各金店達成、實施壟斷協議中起到了主導作用,情節較重,社會影響較大,依法對其處以最高50萬元罰款。
老鳳祥銀樓、老廟、亞一、城隍珠寶、天寶龍鳳五家金店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三條關于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的規定。依法對其處以上一年度相關銷售額1%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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