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節能車上位 規劃更加靈活務
【新能源汽車行業研究報告內容摘要】
事件:
2012年7月9日,國務院印發了《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點評: 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下文簡稱《規劃》),本次國務院印發了全文內容。上一版全文是2010年9月印發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規劃(2011-2020)》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劃意見稿》),而后經歷了數次"工信部調研--修改-上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繼續調研、修改"的反復,歷時近兩年終于定稿通過并印發。結合當前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現狀,我們研讀該《規劃》后認為,全文內容較之前相比,有較多的不同點,總體上更加務實。 我們總結認為有以下特點: 1、 更多的支持政策 《規劃》明確提出,要研究實行新能源汽車停車費減免、充電費優惠等扶持政策。有關地方實施限號行駛、牌照額度拍賣、購車配額指標等措施時,應對新能源汽車區別對待。當前一二線城市的交通擁堵和城市污染日益突出,均不同程度采取了牌照配額、限行等措施,針對新能源汽車"大開綠燈",有望激發相當一部分消費者考慮購買新能源汽車。 此外,對相關企業融資還給予金融服務方面的支撐: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企業在境內外上市、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進行再融資。作為新興產業,新能源汽車投資巨大,融資渠道拓寬有望集聚資本力量,涌現一批優質企業,加速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化。 2、 更少的硬性數字要求 先前的《規劃意見稿》中,對產業有較多的明確數字要求,在本次正式《規劃》中均未出現。刪除的主要指標包括: 2015年:中/重度混合動力乘用車保有量100萬輛;公共服務領域用車試點城市數量30個;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城市數量20個;小型低速純電動汽車示范城市2-3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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