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產品監管升級 規范發展取代野蠻生長
業內人士表示,剛上線的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一期),從產品設計、發售、投資運作、產品詳細信息、存續期和到期信息披露等方面,對理財業務進行全流程規范和監管。
從2003年的首次亮相,到如今的遍地開花,銀行理財產品用整整十年時間實現了超高速的發展。截至今年上半年末,存續規模直逼10萬億元大關。而在銀行理財產品的熱潮逐步高漲背后,諸如銷售誤導、夸大收益等等諸多問題,也始終伴隨左右。這些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當中的暴露出的弊端,不但屢屢被百姓詬病,也一直是監管層嚴管的重點。
而隨著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一期)于日前上線,涉及銀行理財產品監管的又一新政開始實施。普益財富研究員曾韻佼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銀行業登記系統"的啟用,標志著理財產品信息的透明化方面向前邁進了一大步,同時也意味著銀監會開啟了對銀行理財市場、業務和產品的全方位監管。”
而在面世十年后,隨著對銀行理財產品全方位監管的再度推進,曾經混亂的銀行理財產品市場也有望從野蠻生長過渡到規模發展的軌道上來。
百姓認可銀行推動 理財產品規模近十萬億元
自2003年我國首款銀行理財產品推出至今,銀行理財市場已經走過了10年的發展歷程。經過這十年的快速發展,銀行理財產品這種介于“無風險”的銀行存款與“高風險”的股票投資之間的理財市場,逐步受到普通百姓的認可。購買銀行發行的各種理財產品也已成為大多數家庭的重要投資理財渠道。
銀行理財產品所帶來的巨大的市場需求,也成為了急欲增加中間業務比重的各家銀行最為看重的一塊領域。百姓的需要以及銀行的推動,讓近年來發行的理財產品數量呈現出爆發式增長。國內銀行新發產品規模從2004年的0.04萬億元,激增到2012年的30.36萬億元,十年間銀行理財市場以年均近100%的規模增速迅速崛起。截至2013年二季度末,銀行理財市場的存續規模達到9.85萬億元,成為我國財富管理市場上僅次于信托業的第二大資產管理行業。
然而隨著銀行理財產品發行的大熱,近年來理財產品涉嫌誤導宣傳、夸大收益以及產品本身發行的風險事件的頻頻發生,在屢屢被百姓詬病的同時,也為整個銀行理財行業的發展帶來了不少負面影響。而對于銀行所發行的五花八門的各式理財產品,監管層也自始至終進行著監管。銀監會于2005年頒發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一直作為綱領性的文件指導著整個行業的發展,此后也陸續出臺了不少相關規范。
銀行業登記系統上線 理財產品監管全面升級
今年以來,對于銀行理財產品的監管再度升級,自2013年3月下發《關于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后,銀監會又于日前下發下發《關于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一期)運行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實行全國集中統一的電子化報告和信息登記制度,未在理財系統進行報告和登記的理財產品,不得發售。業內人士表示,《通知》的要求此后各商業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都需納入“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一期)”進行備案,這在理財產品信息的透明化方面向前邁進了一大步,同時也意味著銀監會開啟了對銀行理財市場、業務和產品的全方位監管。
據了解,此番上線的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一期),從產品申報、發行、存續和終止四個方面,要求商業銀行在產品募集起始日前10個工作日,對產品的74個數據元信息如實填報。從產品設計、發售、投資運作、產品詳細信息、存續期和到期信息披露等方面,對理財業務進行全流程規范和監管。
在銀行產品設計端,系統增加了產品審批人、設計人、投資經理和業務聯絡人的信息填報,這可能開啟理財產品的問責機制。在產品設計信息方面,要求填報產品期限、運作模式和會計核算方式等。明確將理財產品期限劃分為:T+0、7天(含)以內、7天-1個月(含)、1-3個月(含)、3-6個月(含)、6-12個月(含)和1年以上;對于開放式產品,則要求填報每次滾動或開放申購贖回的周期。將理財產品的運作模式分為:封閉式凈值型、封閉式非凈值型、開放式凈值型和開放式非凈值型四種。目前市場上的產品大多為封閉式非凈值型,即在存續期內不再接受新的投資也不能贖回,且在產品終止時按照約定收益率兌付;其余三種產品類型,則各自代表了理財產品今后可能的發展方向。同時,系統要求產品在申報時明確會計核算方式,清晰劃分了表內資產和表外資產,這是對“8號文”中會計核算要求的深化。
普益財富分析報告指出,在資產配置方式上,監管層對此前業界爭論已久的資產池模式并未禁止,將理財資產的配置方式劃分為單一資產配置(一對一)、資產組合配置(一對多)和資產池配置(多對多)三種,這有利于監管層對各類資產配置情況進行摸底,為下一步出臺詳實的監管措施提供參考。
信披不佳成短板 監管新政提升透明度
銀行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中所存在的問題,是百姓最不滿意的環節,同時也是理財產品監管中最重要的一環。此前,在銀監會此前下發的多份法規中,均要求商業銀行充分履行銀行責任,切實做好理財業務的信息披露。
曾韻佼認為,雖然此次上線的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一期),尚無對理財產品存續期數據元的規范,但對產品到期信息的披露做出了較為詳盡的規定。其一體現在產品終止日期方面:要求填寫理財產品實際終止日期、投資本金到賬日、投資收益到帳日。目前在銀行理財產品投資結束日和資金到賬日之間,一般會有2-3天的資金閑置期,這期間投資者資金無法獲得任何收益,此次系統將這一資金閑置期細化到了T+n,便于統計不同銀行、不同產品系列的資金閑置期限。
其二體現在產品收益上。系統要求商業銀行錄入銀行端實際實現收入(元)、兌付客戶收益(元)、產品端實際年化收益率(%)、客戶端實際年化收益率(%)四個要素。“8號文”嚴格要求商業銀行對單一理財產品進行獨立核算,加上此次系統中要求填報的“銀行端實際實現收入(元)”、“兌付客戶收益(元)”,監管層便能很方便地監控到實際投資收益與兌付投資之間的差額,便于風險管理與引導,同時也能極大提升理財投資的透明度。
顯然,在理財產品走過十年的時間后,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一期)的上線,為銀行理財業務的規范發展開啟了全新的一頁。(證券日報 呂東)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