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金融公司命運獲轉機
助推消費升級
創新金融服務,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購房、大宗耐用消費品、教育、旅游等信貸需求,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擴大消費金融公司試點
進一步發揮金融對消費升級的促進作用成為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的重點之一。
1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更有針對性地促進擴大內需,提出金融要助推消費升級,并明確提出要擴大消費金融公司試點。
會議針對性提出了助推消費升級的幾大方面:在繼續表態要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購房,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同時,還明確指出要支持大宗耐用消費品、教育、旅游等信貸需求。
但此次會議未將助推消費升級的期望全落于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消費金融公司試點亦成為助推消費升級的一大重點。
消費金融公司業務覆蓋面與上述針對性要求支持的領域頗為吻合。當初試點消費金融公司時,即明確其主要為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融資,如購買家用電器、電子產品等耐用消費品,以及用于個人及家庭旅游、婚慶、教育、裝修等用途的消費事項。
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始于2010年,提出這一想法則早在2009年7月。為加大金融對擴內需、促消費的支持力度,2009年7月銀監會發布了《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同時選擇北京、上海、成都、天津四地,啟動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審批工作。
不過試點三年,消費金融公司發展頗為低調,部分因為發展模式不成熟。
目前還不清楚消費金融公司試點擴大方式,有分析認為存在幾種可能,比如新發放牌照,或消費金融公司業務試點范圍擴大,或者現有四家消費金融公司互相跨區經營等。
“但應該不會全面鋪開。”一業內人士分析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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