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控機制存缺陷 吳江農商行4億次級債發行違規
央行金融市場司近日發布公告,稱近期發現江蘇吳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吳江農商行”)在2008年違規發行次級債券,風險意識淡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存在缺陷,但央行公告未出臺具體處罰措施。央行同時要求各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引以為戒,嚴格遵守銀行間市場相關法規,規范開展業務。
業內人士稱,伴隨著市場的快速發展,此舉暴露出農信社等金融機構在風險管理機制、意識方面仍然十分薄弱,對金融市場的新產品和新規定缺乏了解。
2008年11月18日,吳江農商行私募發行了4億元次級債券,期限為10年。對于違規原因,央行指出,此次發行并未獲得央行批準,發行過程中沒有組織承銷團,且未經批準在本行業務綜合系統中擅自開展債券登記業務,并印制實物債券憑證,由投資人自行保管。
記者獲悉,次級債發行需央行和銀監會依法對次級債發行進行監督管理。銀監會負責對商業銀行發行次級債資格進行審查,并對次級債計入附屬資本的方式進行監管;而央行對次級債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行和交易進行監管。根據公告,此前在2008年10月9日,銀監會已對該次級債作出了同意發行的批復。
值得一提的是,上周證監會披露的IPO申報企業信息顯示,吳江農商行申請在上交所上市,由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目前正在落實反饋意見中。記者昨日致電該行網站公布的董秘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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