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金融空間有多大
CFP 供圖
就在市場期待消費金融公司在跨區經營等方面能有所突破之時,一則傳聞的出現則讓人有些摸不著頭腦。
消息稱,監管層已決定不再擴大消費金融公司的試點范圍。如果屬實,這也就意味著先前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四地試點的消費金融公司在其他區域將不會出現。值得注意的是,在試點范圍不再擴大的同時,現有消費金融公司跨區域經營的愿望恐怕也要落空。
在上述消息傳出后,新金融記者曾致電銀監會,但截至發稿也未能獲得回應。
至于消費金融公司試點擴大與否,趙萍認為關鍵還在于有沒有金融創新的空間,“如果沒有,那擴大試點的意義也不大”。
多種猜測
“將觸角延伸至試點城市以外”,這是現有的消費金融公司的共同希望。
就在去年年底的一場消費金融論壇上,各家消費金融公司的負責人不約而同地表達了同樣的想法。他們認為,消費金融公司必須規模化才能實現真正效益,但在目前國內的監管政策下,業務范圍被束縛在區域范圍內。
事實上,去年11月底銀監會副主席蔡鄂生也曾公開表示,銀監會下一步將打造有利于消費金融公司發展的外部環境,同時對相關法規進行修訂或完善,大力發展消費金融。
顯然,此番傳聞的出現著實讓人有些意外,而這也引發了外界的諸多猜測。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副教授謝世清對記者表示,這可能是因為消費金融公司在前期的發展過程中積累了一定的風險。2010年2月,謝世清曾撰文稱,消費金融公司提供的貸款以“快捷、無擔保”為特點,而兩者的結合可能是風險的來源。在他看來,消費金融公司做授信決策時,客戶收入信息是重要信息。由于我國收入確定機制尚不明確,收入造假時有發生。因此,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客戶的月收入可能被夸大,導致消費放貸規模被放大,潛在風險擴大。
在接受新金融記者采訪時,商務部研究院消費經濟研究部副主任趙萍則稱,這或許與消費金融公司目前經營狀況不好直接相關。“與商業銀行的零售金融相比,消費金融公司并沒有一個很好的切入點來使自己的消費信貸額度獲得大幅提升,目前在整個消費信貸領域占比很小。”
中國銀聯總裁許羅德早先提供的一組數據顯示,自2009年《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出臺以來,國內僅有4家專業性消費金融公司試點開展相關業務,總體規模占比不足5%,遠低于國外1/3的通常水平。
江思照是深圳一家小貸公司信貸風控部負責人,之前曾在一家消費金融公司工作過。“對消費公司來說,目前的生存壓力是相對比較大的。”江思照覺得消費金融公司除了政策較優惠、資金杠桿大之外,其他方面的優勢并不明顯,畢竟當前小貸業務領域越來越寬,銀行這邊也越來越靈活了。在他看來,即便不進一步放開消費金融公司牌照,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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