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鼎創富騙貸首案開庭
風暴眼中的華鼎創富公司,東莞分公司門前已拉上隔離條。胡國球 攝
案情回放
申請1350萬貸款
實際僅拿到50萬元
楊國義是廣州藍碩電氣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此前經創富分別向工行廣州南方支行和交行廣州小北支行分別申請500萬元和850萬元的擔保貸款,目前尚有上千萬元未歸還。
檢察機關稱,2011年5月,被告人楊國義通過廣東創富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其經營的廣州藍碩電氣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由創富公司擔保,向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南方支行申請貸款500萬元人民幣,得款后,將該筆貸款全額交由創富公司控制的關聯公司使用,收取每年約13%的資金增值收益。
2011年5月,被告人楊國義通過創富公司,以其經營的廣州藍碩電氣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由創富公司擔保,向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小北支行申請貸款850萬元人民幣,得款后,將該筆貸款全額交由創富公司控制的關聯公司使用,收取每年約13%的資金增值收益。
2011年7月,楊國義需要用款投入運營,向創富公司申請自己所貸款項,但對方無法提供。楊國義先后共三次書面向創富公司要求還款。2011年12月,創富公司付給楊國義50萬元,其后再未付所貸款項。
2012年1月,創富公司停止付給楊國義資金增值收益。2012年1月至4月,楊國義繼續支付銀行利息12萬余元。2012年6月14日,檢方稱被告人楊國義投案自首。目前,楊國義貸款案值還余1072.5萬元。
很多企業主遇到和楊國義類似的情況。在華鼎和創富,被截留下來的貸款往往被稱為“基金流入”,用于理財,而華鼎創富一般承諾支付給客戶年息12%~14%的回報。
其大概的操作方式是:企業通過華鼎和創富兩擔保公司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往往會被業務員利誘或以擔保為條件向銀行申請高于實際所需金額,多出來的部分則被許以較高利息截留在華鼎、創富,以委托理財的方式投資其推薦的第三方公司。當銀行貸款審批下來后,這些貸款將會被分流到它所指定的賬戶中。
去年春節后,因華鼎、創富資金鏈斷裂,驚動了整個擔保業。隨后華鼎創富七高管被拘,實際控制人陳奕標出走美國。因此案牽連,廣州市金融辦原副巡視員陳榕涉嫌受賄浮出水面,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庭審焦點
是受害人還是協同騙貸?
檢方
明知虛增貸款故意騙貸
檢方認為,楊國義有主觀故意,并實施了騙取貸款的行為。在明知創富公司一直在進行批量的資金增值貸款擔保,當創富公司業務員與其談放大貸款額,并且將資金作為增值的情況下,楊依然接受了創富公司的建議。并且參與了提供相關的虛假購銷合同,可見其有騙取貸款的主觀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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